2021年海南省澄迈县回引优秀人才到村(社区)任职工作31人公告
2021年海南省澄迈县回引优秀人才到村(社区)任职工作31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4日至11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进一步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新时代村级干部队伍,推动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澄迈县加强新时代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四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澄办字〔2020〕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公开回引优秀人才到村(社区)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引岗位
共回引31名农村优秀外出人才到村担任村“两委”干部。(见附件1)
二、回引对象条件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党的领导,能够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3.热爱农村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热心为群众办实事;
4.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条件;
5.澄迈籍乡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澄迈县大学生村官、乡村振兴指导员等人员优先考虑;
6.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名人员要服从组织调剂。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接受报名: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言论,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的;
2.有组织煽动群众性事件、组织人员或参与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
3.有涉黑涉恶、涉邪教背景的、曾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公职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情形。
三、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8:00至1月11日17:00。
(二)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电子邮箱:cmzzk2019@163.com),不收取报名费。在报名期限内,应招者可登录澄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chengmai.hainan.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澄迈县公开回引优秀人才到村任职报名表》(附件2)。填写报名表后,到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组织二室(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县委大院县委办公楼五楼512室)报名。报名时请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证明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各一份(携带原件审核)及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4张。
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了解回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三)资格审查。回引办公室依据公告的回引条件对应招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期限过后不再接受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澄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上公布。
(四)组织改报。报名截止后,回引岗位未能开考(无人报名)的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回引办公室组织改报其它岗位,其他通过资格审查的应招者一律不得改报。
(五)打印准考证。应招者通过资格审查的,到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组织二室领取准考证(另行通知)。
(六)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招者要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并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开回引纪律的,取消资格;已经回引的,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四、面试考核
本次公开回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不限定开考比例,将根据本村(社区)发展需要,结合优秀人才目前从业情况、特点特长、个人意愿等综合因素对其进行综合考量。
(一)面试考核方式。面试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应招者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面试成绩不达60分不予录用。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应招者出现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二)面试考核内容。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方面的内容。
(三)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成绩在澄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布。
五、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和推选
根据应招者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资格复审和考察按不低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公示和推选按照1:1的比例确定。应招者放弃体检与考察或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招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一)资格复审。根据考核成绩排名,按照回引职数和考核人选不低于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二)考察。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小组对资格复审合格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体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入围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拟定回引人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拟定回引人员建议名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县级资格联审并按程序审定。
(五)公示。回引人员名单在澄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推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过法定程序推选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六、待遇保障
(一)对于回引人才,通过法定程序推选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除享受村干部生活补贴外,经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每人每年给予2-3万元激励补贴,其中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村党组织书记3万元、其他“两委”班子成员2.5万元;考核评为“称职”等次的村党组织书记2.5万元、其他“两委”班子成员2万元;考核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取消激励补贴。大学生村官、乡村振兴指导员通过回引到村任职的,除在聘期内保持原待遇不变外,激励补贴每人每年按1.2万元进行发放。激励补贴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有条件的镇、村可对回引人才额外给予一定的到村工作补贴。
(二)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依规享受人才住房补贴、支农贷款贴息、返乡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资金、住房保障等政策。
(三)统一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保险等社保,并组织集中培训。
(四)按有关规定可享受所在村村级集体经济新增经营性纯收入奖励:
1.每年新增经营性纯收入在2万元以下(含2万)的,列支新增部分的10%作为奖励资金;
2.每年新增经营性纯收入在2万元-5万元(含5万元)的,列支新增部分的15%作为奖励资金;
3.每年新增经营性纯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列支新增部分的20%作为奖励资金。
村集体经济奖励资金中村党组织书记占30%,其他村“两委”班子成员占70%。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回引由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如有疑问,由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本次回引工作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回避等各项纪律规定,及时公开各阶段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1:澄迈县村级组织回引人员岗位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