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四川省成都新都区天元中心小学招聘教师公告(12人)
(2)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2:1,且必需的岗位,经学校招聘聘用教师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教育局备案后可适当放宽)。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21年1月18日前通过成都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公告公示栏及新都区天元小学微信公众号公布。
(5)笔试加分
①学校招聘时,择优聘用在新都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合同期内的在聘聘用教师,按服务年限对笔试成绩进行加分,服务年限满一年加1分。服务年限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②近三年,荣获新都区级赛课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区级公开课未评奖的参照区级赛课三等奖计算;录制视频课荣获新都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撰写论文、案例荣获新都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微课获奖按论文获奖标准计算)。(笔试加分证明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须于报名时现场提交到新都区天元小学教导处并签字确认。)
③笔试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
2.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放宽的岗位,全部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在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过程中,如同一岗位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都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于2021年1月18日前通过成都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公告公示栏及新都区天元小学微信公众号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原件校验时须提供应交验的具体材料。原件校验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
(3)原件校验时须提交的资料:
①《报名表》(附件2)1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⑤新都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现聘聘用教师须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期内的劳动(聘用)合同(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的复印件1份(其余应聘人员可不提供此项材料);
⑥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⑦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验所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参加原件校验,若同一岗位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都进入递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校验,逾期未参加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验所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小学教师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70分,答辩30分。面试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开考比例:实际面试考生人数与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之比不低于2∶1,笔试开考比例放宽的岗位,全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成绩公布
成绩公布:考生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公告公示栏及新都区天元小学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5.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公告公示栏及新都区天元小学微信公众号公布。
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若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相同者排名并列。如同一岗位的最末一名因排名并列不能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则进行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1.体检由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天元中心小学校牵头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该岗位内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