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省辽阳白塔公安分局招聘辅警公告(30人)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3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身份性质
是指不占行政编制,不具备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在白塔公安分局非涉密岗位,从事警务活动辅助事务工作,不对公众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的人员。
二、招聘方式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白塔区公安分局辅警(临时雇员)30名。
四、招聘对象
男性,户口为辽阳市常住人口,符合报名资格和聘用岗位要求条件的优秀复转军人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国家承认的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复转军人要求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30日[含]至2000年11月30日[含]期间出生);从事公安辅警工作1年以上,且能熟练掌握公安专业技能,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年龄、身高条件可适当放宽;
6、相貌端正,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形象好、气质佳、无纹身、刺青;
8、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证件必须在2020年11月30日前取得)。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01月05日下午至2021年01月08日上午(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辽阳四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白塔区东六道55-1栋5单元1号),咨询电话:0419-3612137;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免镜证件照四张,到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4、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七、体能测试、面试及录用
1、考试: 分为体能测试、面试两个环节。
(1)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共进行四项,分别是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依据体能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5比例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则同为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围绕应聘者的能力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进行测评。面试时间、地点待体能测试结束之后另行通知;
根据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权重成绩(权重成绩计算公式为:权重成绩=体能测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权重成绩并列者,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员。
2、体检和政审参照2020年辽宁省公安系统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3、公示:考生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资格审查的结果将在公司公众号进行公示。
八、工资待遇及聘用管理
1、实发工资。实发工资为1932元/月(即扣除单位、个人承担的四险后月实发工资额);
2、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险,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承担;
3、确定人选后,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办理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3年。同时,区民生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代表区政府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并负责进行合同鉴证;
区公安分局作为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聘用人员的日常表现及工作完成情况,撰写考核评议,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被解聘人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九、本招聘简章由辽阳四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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