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防城港市市直中小学双向选择招聘教师公告(151人)
2021年防城港市双向选择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充实市直中小学教师队伍,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活动的通知》(桂教学生〔2020〕17号)精神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通过双向选择方式择优选聘市直中小学教师15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防城港市市直公办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岗位69个,计划招聘教师151人。其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岗位10个,招聘教师14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59个,招聘教师137人。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年龄须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以2021年1月16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必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应聘资格;且必须在考察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有学位要求的也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防城港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市辖县区)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组参加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现场接受应聘人员报名,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意向书。招聘日程安排如下:
第一场: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南宁专场)
时间:2021年1月9日9:00-15:00
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第二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西籍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
时间:2021年1月16日9:00-15:00
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防城港人才网、防城港教育网、防城港教育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并通过提前联系相关高校就业处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动宣传。
(二)现场报名。招聘工作组现场接受应聘人员的咨询,初步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根据面谈情况,经审核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招聘工作组收集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等材料复印件,通知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组织笔试。大学专科生、本科生需笔试,若所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达不到笔试规定的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不低于1:2的比例组织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四)组织面试。公费师范毕业生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直接进入面试。大学专科生、本科生,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所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达不到面试规定的开考比例,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通过试讲方式开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五)签订协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面试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双方达成就业意向后,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意向书。
(六)考察。招聘单位负责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体检。防城港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的体检工作。拟聘用人员到防城港市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由拟聘用人员自付。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察、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享受待遇
(一)使用事业编制人员,正式聘用后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二)根据桂编办发〔2015〕85号和桂人社发〔2020〕9号文有关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正式聘用后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其他各项社会保险费。
(三)使用事业编制人员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符合条件的正式聘用后均可以享受防城港市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六、招聘纪律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咨询防城港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770-2883827。
附件: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
防城港市教育局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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