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红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临聘工作人员(318人)
吴忠市红寺堡区红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临聘中学、幼儿园食堂及超市服务人员公告
为满足红寺堡区中学、幼儿园学生餐饮服务生活保障工作需求,经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临聘中学、幼儿园食堂超市服务人员,共计31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临聘、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心理素质及服务意识,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 身体必须健康,无纹身、无身体残疾、无皮肤病、无传染疾病、无色盲和精神疾病等其他不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疾病;
5.厨师长、红白案主理厨师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限回族,必须要有相应资格证(等级证);
6.切配、烹饪、面点厨师和厨工、保洁等服务岗位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初中及以上学历;
7.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专业对口,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健康证;
8.在红寺堡区教育系统从事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有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凭原服务学校证明(红寺堡教育系统内);
9.户籍限红寺堡区内或红寺堡区常住人口(开具相关常住证明材料)。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拘留的;
7.涉黑涉恶、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8.与其他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9.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法律的;
10.其他不宜从事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岗位要求的;
11.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岗位合计318名:1. 7所中学共计257名:一中60名、二中34人、三中47人、四中39人、回民中学39人、高级中学21人、职业技术学校17人;2. 35所幼儿园共计61名:红镇5所、9人;新庄集10所、13人;柳泉4所、7人;太阳山4所、4人;大河10所、16人;城区3所12人。
(二)报名方式
1.所有报考岗位采取线上报名,报名方式请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红源人资)或关注“红寺堡区红源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点击(红源人资)查阅此次招聘公告在线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资料);
2.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三)报名时间自2021年1月11日上午8:30—1月15日下午18:00截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四、聘用方式
1、报名采取现场资格初审、面试(笔试)、复审、体检、公示、档案审查、办理聘用手续等相关程序进行,面试(综合考核)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参考人员进行实践操作及相关知识考查及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当场宣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各岗位数直接进入体检审查;
2、管理人员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个环节;
3、厨师、服务员等从业人员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个环节;
4、报考人数达到1: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结束后,将按照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5、成绩公布面试结束以后,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予以公示,成绩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录用方式(一)政治审查: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政审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岗位区域和报名资料确定政审对象。若出现未通过政审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此次招聘中有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岗位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放弃报考岗位者,根据岗位不同依照综合成绩进行依次替补。
(三)体检审查: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相关信息平台公示;
2.体检项目及标准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入选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检查结果(如有体检结果、限半年以内)提交给公司,此次体检由红源人力资源公司统一组织,自行实施,将体检检查结果上交给红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体检检查费用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检查项目必须齐全,严禁出现遗漏项目,未达到体检项目者公司不做受理,有体检检查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递补。
(四)公示进入最终拟录用人员名单(体检合格人员名单)提交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五)聘用对本次招聘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一经录用将与红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下一学年继续聘任,聘期一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解除聘用合同。一经聘用,人员交由教育部门统一分配到服务学校。
六、考核与绩效临聘学校食堂管理操作人员由红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用人学校按照《红寺堡区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办法》、《红寺堡区学校食堂管理办法》、《红寺堡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考核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与考核,每月向教育局和红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上报考核结果及考勤表。
七、其他事宜
(一)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对象不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或公示中出现有效投诉的可以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二)若在资料审查中发现实际条件与填报条件不符的、资料造假的或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不予报考或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生填报资料错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四)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初审、面试(笔试)、复审、体检、公示、档案审查、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的具体时间安排,将通过电话方式或公告等方式告知下一环节的考生,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红源人资)微信小程序及相关信息平台。凡根据考生自己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不上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公告解释权属红寺堡区红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咨询电话:0953-5099007联系人:
罗女士(15769665919)
后附:1、具体学校食堂所需岗位、待遇等参考岗位一览表,报名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考岗位一览表进行报名。
吴忠市红寺堡区红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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