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公告(35人)
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学和管理实力,提高学院办学质量,经请示主管部门同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政理论课专任教师、学前教育专业专任教师、 财会类专业专任教师等人事代理教师共 35 名,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 学院简介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48 年,隶属于河北省妇联,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 院校,是全国第一所省级妇女干部学校,河北省唯一、全国六所公办女性教育高等院校之一,是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国家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国家级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河北省“双高”计划 项目建设单位、河北省重点建设的女性教育示范校、河北省创 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河北省优质校建设单位、河北省职 业院校省级师资培训单位。
二、 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 招聘对象
1.2021 届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2.2020 届及之前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已经就 业的应聘人员,能按期办理入职手续。
3.国外留学人员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应聘后能为学院工作 5 年(含 5 年)以上;
4.无违纪违法行为;
5.年龄条件:(年龄计算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限)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其年龄要求在 50 周岁以下;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其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其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或 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本科以上 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年龄要求在 30 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条件
1. 思政课程教师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和坚定的政治信仰,遵纪守法,具备思想政治相关专业背景,理论功底扎实,有强烈的教书育人的责任意 识。
2. 专业任课教师 熟悉现代职业教育规律,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 施教,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为己任,能终身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3.管理岗位教师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努力提 高管理能力与水平,确保所在岗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 招聘专业(岗位)数量与具体资格条件:
招聘专业(岗位)数量与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河北女 子职业技术学院 2021 年春季招聘专业(岗位)数量与资格条 件信息表》。招聘岗位要求中涉及到的专业名称,参考附件二:《机关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 年版)》。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 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 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六、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试讲)、现场签订意向书、体检、考察、 党委研究、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学院纪委负责招聘全程监 督。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1 年 2 月12 日—2021 年 2 月 24 日。
2 . 应 聘 者 请 将 个 人 简 历 材 料 ( 有 照 片 ) 发 送 至 nyzuzhibu@163.com。
3.应聘者只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相应类型的岗位。
4.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 1:3 的比例,若达 不到比例,可视报名情况调整招聘人数或根据部门工作需要酌 情处理。
5.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报名 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 位认证、身份证、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 印件。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教学能力测试资 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笔试、试讲、面试。
1.资格复审时间:2021 年 2 月 27 日上午 8:30—9:00, 资格复审地点学院图书馆新思维报告厅门口。资格复审合格即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2.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职 称证原件复印件;留学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
3.资格复审由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
(三)笔试
1.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进行。
2.笔试时间:2021 年 2 月 27 日上午 9:00—10:00。
3.笔试地点: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在学院 新思维报告厅参加笔试。
4.笔试内容:笔试题分 AB 卷,学科知识(占 70%),教育学、心理学、 教育法规、时事政治(占 30%)。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5.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参加笔试人员必须提前到达 考场,开考后如缺席作弃权处理,不得参加考试,不安排补考。
6.笔试有作弊、缺考、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学院纪 检人员负责抽题和现场全程监督。
(四)面试(试讲)
1.面试方式:采用试讲方式进行。依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 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 1:3 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不低于 60分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 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人员不足 1:3 比例 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参加试讲人员必须提前到达考场参 加试讲,缺席作弃权处理,不安排补考。
2.时间:2021 年 2 月 28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2:00 —6:00。
3.地点:以通知为准
4.内容:由学院各用人部门确定试讲内容,试讲人员持 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现场抽取试讲内容。
5.考官由学院相关领导、教务处、组织人事部相关人员、 心理学专家、外请专家组成。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签字确认面 试成绩。
6.学院纪检人员负责现场监督。
(五)总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 绩,总成绩满分一百分,最低合格分数线 60 分。总成绩=笔试 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按照 1:1 比例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 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者、学历或学位高者、中 共党员身份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 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 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 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院根据各岗位和 男女生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4. 学院需要递补的其他情形。
(九)会议研究、公示 由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院网站和第三方 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 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 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 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十)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有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人事代 理聘用合同,由学院组织人事部填写新进人员登记表并进行岗 前培训;未毕业学生毕业后一个月内到校办理报到手续,签订 人事代理聘用合同。正式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后,按国家及 学院有关规定为被聘用人员发放工资福利待遇、缴纳“五险一 金”。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 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 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过程中应按照相关新 冠疫情防疫要求,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绿色健康码,配合考 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身份核验。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 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通过网页、论坛、微博、短信 等方式发布有关此次考试培训班、考试题库等信息,均与本次 考试无关。
(三)考生在招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凡考生未在规 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 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 按照招聘简章及岗位条件进行报考。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不 符合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书证件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 其它:公开招聘教职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 以对人才负责,对学院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 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学院纪委和群众的监督,严防弄虚 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九、 本公告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汇文街 16 号河北女子 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联 系 人:徐老师 王老师 咨询电话:0311-89630698、0311-89630696
附件一: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春季招聘专业(岗位)数量与资格条件信息表
附件二: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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