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海林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5人)
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公安工作稳步发展,根据相关规定,经海林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决定海林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警警务辅助人员、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海林市公安局本次计划招录公安特警警务辅助人员8名,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7名,均为男性。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一)本次共招聘公安局特警警务辅助人员8名(只限男性)
(二)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7名(只限男性)
根据上述招聘对象,如报名人数未达到相应招聘人数时,剩余招聘名额可相互调剂,额满为止。具体调剂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主要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二)特警警务辅助人员、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特警警务辅助人员身高1.75米及以上,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身高1.70米及以上。
(三)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2001年1月1日期间出生)。
(四)身体匀称,身体、心理健康,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精神病史;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综合成绩上加3分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3.公安院校非公安类专业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退役士兵(士官);
(六)符合招聘条件的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免试,体检、政审合格的,直接聘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有过涉毒史、身体裸露部分有纹身的;
6.道德品质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7.现在海林市公安局所属公安机关、派出公安机关工作的辅警人员;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资格审查、身高测量、身体条件面试
(一)报名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身高测量、身体条件面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日- 3 月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报名地点海林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报名时请大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正确佩戴口罩,未戴口罩者禁止入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报名者需自行打印,提前将信息填写完整);
2.近期同版1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自己的名字);
3.户口本原件,首页及本人复印件1份;
4.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使用高中学历报考的,需出具毕业院校学历证明原件1份,使用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出具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退役士兵(士官)需同时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各项报名材料复印件,由海林市公安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三)身高测量
身高测量方式赤足净身高,身高测量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身体条件面试
主要初步面试报考者身体是否匀称、健康,五官是否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是否有明显疤痕纹身,是否有口吃和重听。身体条件面试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考试
(一)体能测试
考试时间:3月8日上午8时30分,考试地点:牡丹江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篮球馆。测试项目共两项,分别是4×10折返跑、俯卧撑。4×10折返跑在13.5秒之内完成;俯卧撑考核标准为1分钟时限内至少完成标准动作20个;合格者,参加笔试。
(二)笔试
考试时间:3月8日下午14时,考试地点:牡丹江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笔试采取单人单桌、闭卷方式,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按60%折算成综合成绩。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国家时事政治、海林历史人文等;
(三)面试
考试时间:3月9日下午13时,面试地点:市公安局3楼教育整顿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按年龄低的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生时间精确到年月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折算综合成绩。
根据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的考生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成绩并列,则按年龄低的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精确到年月日)。
同时公布综合成绩(准考证号、体能测试、笔试成绩、折算成绩、面试成绩、折算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四)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海林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公布。
六、体检
(一)根据不同招聘对象,分别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招聘名额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党员优先,同是党员的,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年龄小者优先(按出生日期排序);
(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检项目及标准。
(三)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从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海林市公安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五)体检时间、地点由公安局另行通知。
七、政审
政审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标准执行;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从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公安局官方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
本通告由海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向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0453-7336707
附件1:《2021年海林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2:《黑龙江省录用人民警察政审标准》
海林市公安局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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