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省兴仁市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2人)
兴仁市人民医院位于兴仁市城南街道兴仁大道东侧,系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国家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批500家能力提升县级医院、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基层胸痛中心、贵州省高等医药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实习医院、国家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贵州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
医院占地面积134亩。已规划使用面积105.72亩,政府已划拨未征用面积28.28亩;已投入使用房屋面积37737.59㎡,其中:业务用房面积36585.99㎡,后勤用房面积1151.6㎡,在建的外科病房综合楼面积27490.35㎡、发热门诊面积1775.82㎡。拥有门急诊医技综合楼、外科综合楼、内科综合楼、感染病房楼、行政楼等基础设施;编制床位500张,实际开放病床500张,覆盖服务人口约57万人。
科室配置
医院共设科室57个,分别为:妇科、产科、骨外科、心血管内科、介入科、普通外科等27个临床科室;检验科、输血科、病理科、放射科等10个医技科室及医务部、护理部、党委办公室、院感科等20个行政后勤职能科室。
医疗设备情况
主要医疗器械有:西门子DSA、西门子1.5T磁共振、64排螺旋CT、16排螺旋CT、DR、钼靶、数字胃肠机、彩超、STORE电子腹腔镜、STORE电子插管镜等先进设备和消毒供应中心、ICU、层流手术室、中心供氧、信息化管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保障全院安全的监控系统、低温等离子手术系统等。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为: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拟招聘临床医师10人,影像人员2人。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临床医师条件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及沟通能力,服从医院管理。
2.专业:临床医学。
3.学历: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5.2020年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可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影像人员条件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及沟通能力,服从医院管理。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熟练掌握核磁共振(MRI)技术者优先。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招聘对象
1.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日,上午08:00-11:5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兴仁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部。
(三)报名要求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2.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小二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五、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证件真实、齐全、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六、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到兴仁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部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见准考证
八、相关说明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提交医院党委会决定。
(二)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分由高到低录用。
(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取消考试资格。
(四)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均在兴仁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栏公示。
(五)入围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名额可依次递补。
(六)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天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医院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九、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兴仁市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不予聘用。
十、聘用审批
(一)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安排,在规定时间不到医院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
十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兴仁市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兴仁市城南街道兴仁大道东侧
电话:0859-6313082
兴仁市人民医院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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