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省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浙江省省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考生名单
入围面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通过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短信平台给入围考生发送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短信,考生收到短信后须回复进行确认。
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1年3月10日9时前传真至省人事考试院。
2021年3月10日9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三、资格复审
(一)时间和地点。2021年3月12日9:00-12:00,在浙江老年大学(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67号)举行。
(二)材料要求。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下同)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0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客观成绩通知单,或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不实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为3月13日,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
五、查询总成绩
3月14日,考生可在“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或“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总成绩、职位排名及是否入围体检。
六、体检
体检由招录单位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
七、考生疫情防控
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防疫要求按照《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疫情防控公告》执行。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应在资格复审现场领取并认真阅读和签署《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健康状况信息申报与承诺书》,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考生应服从现场防疫检测和考务管理。面试当天,考生如有异常情况或出现相关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配合现场防疫人员进行排查,按规定服从受控转移至临时隔离室,视测查情况,采取“安排至隔离室候考”或“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处置措施。
八、其他
省属司法行政系统招录公务员、省级机关单位专业技术类职位公务员的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由有关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省人事考试院联系电话:0571-88396769、88396652(传真)。
附件:1.2021年浙江省省级机关招考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x
浙江省公务员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