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司法局招聘劳动合同制社区矫正辅助人员14名公告
2021年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司法局招聘劳动合同制社区矫正辅助人员14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19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了充实我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的服务力量和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充实司法所力量的通知>》(赣法办字〔2020〕7号),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广信区社区矫正辅助人员(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就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14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表),主要到乡镇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辅助、人民调解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招聘要求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2.身体健康;
3.具有上饶市广信区户籍;
4.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5.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年龄18至40周岁(1981年2月以后出生至2003年2月以前出生),法律相关专业或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的优先。
(二)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违法犯罪调查的人员;
2.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村霸”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6.直系亲属正在本区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不得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9日(正常工作时间)。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携带相关材料到广信区司法局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广信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岗位申请表1份;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面试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体检。半年内未体检的人员需在2个工作日内上交体检报告,体检地点自选;半年内已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过的人员可携体检报告(半年内,三甲以上医院)参加面试。体检需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岗位安排
根据拟聘用人员的成绩,结合区司法局分配及属地原则,由高到低选择岗位,拒绝接受安排,视为放弃。
四、劳动合同签订
录用后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符合条件的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并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在岗期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
五、待遇政策
基层社区矫正辅助人员(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工资标准根据各乡镇同等岗位薪资实际、工作量及资金状况,确定具体岗位工资标准,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待遇为2600元/人/月(含个人缴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六、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相关工作安排均在广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公众号公告,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报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因此未得到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本方案由广信区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信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3.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郑晔 0793-8442843
附件1:2021年广信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辅助人员(专职人民调解员)申请报名表》
广信区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