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60人)
洋浦经济开发区202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引进优秀人才,推进师资队伍健康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洋浦管委会批准,决定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0名(其中应届毕业生42人,在职教师18人)。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共计招聘60名中小学教师,具体岗位名额详见《洋浦经济开发区202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表》(在总招聘人数范围内,根据应聘人员情况,不同学科、不同岗位人数可适当调整)。
2.招聘范围:应届毕业生岗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洋浦籍贫困学生,在职教师岗位面向海南省外在职教师招聘。
3.招聘地点:西北师大、湖南师大、安徽师大、西南大学、哈尔滨师大、海南师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洋浦的教育事业,愿意扎根洋浦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条件,能履行教师的义务,身心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能胜任本职工作。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罚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二)具体条件
(1)应届毕业生岗位:
小学(含2020、2021年的毕业生):计划内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且具有学士学位。
中学(含2020、2021年的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计划内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的本科优秀毕业生,且具有学士学位;普通师范大学获一等奖学金三次的本科优秀毕业生,且具有学士学位;普通师范大学音乐、体育、美术、通技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教育部(省)直属音乐、体育、美术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具有学士学位。
(2)在职教师岗位(面向海南省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中小学一级以上职称,获得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等相关荣誉。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荣誉证书等证书(面试时带原件)和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等扫描件一并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709108922@qq.com,第一批线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4日-25日,第二批报名时间待定。
线下报名设点为:西北师大、湖南师大、安徽师大、西南大学、哈尔滨师大、海南师大(应聘者提前关注设点院校网站招聘宣讲日期,宣讲日当天进行现场报名),其他院校的应聘者可以择近到其中1所设点院校参与应聘。
(二)初审
应聘时须递交报名登记表(附件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荣誉证书等证书的复印件(面试时带原件) 和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招聘小组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现场公示,以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到人。
(三)考试方式
1.报考应届岗位的本科考生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均为100分)。
2.报考应届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和报考在职教师岗位的考生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计算取面试分数。
3.笔试、面试场地均设在招聘院校,根据设点的不同,笔试分别采用不同的试题进行闭卷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试卷结构为:学科基础知识60%;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教学法等40%;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考试时长90分钟,其他学科60分钟。卷面总分均为100分。面试的主要采取微格教学的形式。侧重考查应聘者的教育教学热情、责任心、语言表达能力(含普通话)、班级管理能力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学科教学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面试分数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考察
根据每个站点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招聘小组负责。应届岗位考察方式为联系考核人员的导师或院系负责人,调查学生在校期间的具体表现,全面考察衡量。在职教师考察方式为联系被考核人员的工作单位,对考核人员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
(五)拟聘与签约
招聘小组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结果和招聘岗位及职数,并统筹考虑其他招聘点情况,确定拟聘人员。由招聘小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加盖洋浦经济开发区教育管理办公室公章。
(六)体检安排
应聘者需报名时提供近一月的县级以上二甲医院体检报告或签约后1个月内提交体检报告。8月份报到前,招聘小组将统一组织一次体检,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和参加统一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政策执行。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入围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只限一次。
(七)聘用
经洋浦经济开发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报管委会批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人事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待调查清楚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招聘工作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部门: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联系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大厦1728室
咨询电话:0898-28811653 许女士
(仅限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纪工委:0898-28829015 陈先生
组织部:0898-28836072 刘先生
(仅限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五、聘用人员待遇
(一)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落实待遇。应届毕业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教师不实行试用期制度。
(二)硕士研究生、特级教师录用后可享受管委会每年1万元的特殊人才津贴,但须服务洋浦满五年,在洋浦工作不满五年离职或调动的,应退还领取的特殊人才津贴。
六、联系办法
联系办法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7776999280
邮 箱:709108922@qq.com
本公告由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附件:
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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