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护理岗位招聘公告(100人)
一、医院简介
北部战区总医院坐落于历史文化悠久的辽宁省沈阳市,2018年11月由原沈阳军区总医院、原第202医院联合组建而成,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始建于1948年,历经了战火硝烟的洗礼与70余年的发展历程,技术人才密集、临床学科齐全、仪器设备先进、优势特色明显。医院拥有5个国家重点专科、3个全军研究所为龙头、8个全军专业专病中心,承担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1个、全军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卫计委和中华医学会确定的培训基地18个,医院连续7年入选全国百强医院。
一流的医院拥有一流的管理人才,一流的医院需要一流的专业技术人才。北部战区总医院向社会诚招各方英才,共同续写医院新的辉煌。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外露体表无纹身,言行举止得体,业务素质过硬,具有较强沟通能力。
2.身高1.62米以上,体态匀称。
3.已取得护理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4.应届的护理人员已取得《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非应届的护理人员需有《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5.初职年龄为30周岁以下,中职、高职年龄为35周岁以下。
6.在同等条件下,以下人员优先聘用: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取得护理专业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历学位;有护理核心期刊论著、课题者;有我院实习经历者。
三、招聘程序
1.应聘报名。
(1)应聘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26日24时。
(2)应聘方式: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将个人简历发送到指定邮箱(renyun856307@163.com)。
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专业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3.组织遴选。采用业务考核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遴选。
4.确定人员。对初步人选进行政治审查、健康体检,确定最终人员。
5.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待遇保障
1.医院建立统一的聘用社会人员工资薪酬制度,由基本工资和绩效津贴构成。根据职称、学历、院龄、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和绩效津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及时缴纳保险费用。
3.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4.超过规定工作时间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调休、补休或者支付加班费。
5.享受带薪年休假,其他假期,按照国家、军队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6.有针对性地组织或者鼓励聘用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不断提高能力素质和工作质量。
7.择优聘任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鼓励优秀聘用人员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参与医院科室管理岗位选拔竞聘,报考军队(我院)文职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其他问题
1.投放简历的内容必须真实,符合招聘要求。
2.请勿轻信其他形式的招聘。
3.如有疑问向指定联系人咨询。
联系单位:北部战区总医院人力资源科
联系人:任君
联系电话:座机024-28856307手机17790990350
4.温馨提示:报名简历用word或wps格式,不要用压缩文件发送,邮件上注明姓名、姓别、出生年月日、毕业学校、专业、联系电话(请用本人真实姓名扫码入群,后续相关信息在群里发布,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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