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贵港市引进民办普通高校高层次人才40名公告
2021年广西贵港市引进民办普通高校高层次人才40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至4月9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管理的意见》(贵发〔2016〕17号)及《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和《贵港市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贵教字〔2020〕32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决定使用40名人才专项编制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民办普通高校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1.男性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及以下(1966年4月9日至2003年3月29日期间出生),女性一般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及以下(1971年4月9日至2003年3月29日期间出生)。
2.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贵港市引进民办普通高校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五)下列人员不予引进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非实名制“定编定岗不定人”人员);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二、引进人才流程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8:00至4月9日17:00。
1.网上报名实行承诺机制,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2.严格按照《2021年贵港市引进民办普通高校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内容规范填写。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在报名表中联系电话栏内务必填写个人手机号码。
4.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时将《2021年贵港市引进民办普通高校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获奖情况、科研教学成果、从教经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拍照压缩打包(压缩文件务必以姓名+报名材料的格式命名,照片要清晰)发送至指定邮箱:gxgyxy2018@163.com。电话:0775-4368868。
(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照岗位所需条件及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0年3月29日—4月9日。
资格审核结果于4月10日18:00前同时以电话和短信方式反馈。
(三)面谈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4月12-13日9:00—12:00、15:00-18:00
地点:贵港市西江教育园区广西工业学院(筹)公共教学楼6楼609号会议室。
考生携带应聘的相关证书原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亲笔签名到面谈地点进行面谈。
根据面谈情况,以及应聘人员的政治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科研教学成果、实际贡献、从业经历等方面条件择优确定考核人选。
(四)考核组织实施
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布。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成立6人的考核小组,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技术水平、工作实绩等情况,并结合考核对象的遵纪守法、计划生育情况等,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贵港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教育局申请增加市民办教育中心事业编制,并将相关拟聘材料报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入编手续。
三、引进人员管理
(一)性质
民办高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使用贵港市民办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办理入编,按公办学校在编教师进行管理。
(二)待遇
按照国家、自治区、贵港市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分配制度执行,不低于贵港市公办学校同类人员标准。若按规定符合贵港市各级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条件的,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以享受我市有关人才的待遇和广西工业学院(筹)约定的待遇。
(三)工作安排
引进人员与贵港市民办教育指导中心、广西工业学院(筹)签订三方协议,经贵港市教育局批准后选派到广西工业学院(筹)工作。
四、防疫要求
(一)应聘人员进入面谈地点前,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和当地“健康绿码”查验。持“健康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招聘现场;持非绿码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面谈地点,否则不能进入。
应聘人员现场检测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谈地点。
(二)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活动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谈等必要情况下按要求摘口罩外,进出面谈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面谈活动结束后,应聘人员按要求及时离开活动现场。
五、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贵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75-4573877贵港市教育局
0775-4368868 广西工业学院(筹)
监督电话:0775-4560560 贵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775-4573758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1:2021年贵港市引进民办普通高校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xls
附件2:2021年贵港市引进民办普通高校高层次人才计划表(1).xlsx
贵港市教育局 广西工业学院(筹)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