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百色靖西市乡镇学校招聘教师公告(178人)
靖西市2021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编制专项招聘乡镇学校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关于进一步引进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减下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手续权限的通知》(百人社发〔2019〕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通过百色学院校园双选招聘会,公开招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专项招聘乡镇学校教师178名,其中乡镇初中教师32名,乡镇小学教师68名,乡镇幼儿园教师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专项招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乡镇学校教师178名,其中乡镇初中教师32名,乡镇小学教师68名,乡镇幼儿园教师78名。详见附件《靖西市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服务年限
(一)招聘对象
岗位要求具有相应学历及专业的应历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和相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历届毕业生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和相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在报名时需同时具备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网上验证页面截图,相应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1年4月10日前取得。
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科及以上学历为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报考时须同时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全日制大学专科专业不作要求)。
(5)报考人员应具备的专业,以招聘公告的《岗位计划表》中设置专业为准。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报考条件以本方案附件《靖西市2021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编制专项招聘乡镇学校教师计划表》(附件1)为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4)现役军人;
(5)各级各类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控制数编制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户籍、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4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服务年限
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以招聘公告的《岗位计划表》中服务年限要求为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4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通过到区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
第一场: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0日(周六)(9:00-14:00)
报名地点:百色学院。
第二场:场次的时间地点视考生报名情况待定,考生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776-6226993。
3.报名手续
(1)考生需持个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网上验证页面截图、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1个档案袋到指定地点报名。
(2)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及资格证网上验证页截图、户口簿等)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不予报名,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要追究当事人及相关单位责任。
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考生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审批表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期间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给予报名。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考生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及资格证网上验证页截图、户口簿等)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要追究当事人及相关单位责任。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综合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情况,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个别岗位因参与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须经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人选)。经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并列第一的考生以“综合分析能力”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4.面试试题。面试题本委托市级以上人事考试部门命题。
5.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靖西市教育局在百色人才网和靖西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
6.面试考官的组成。每个面试考场由7名考官组成,考官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考官中外县考官的比例不得少于考官组的三分之一。所有参与面试的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主动申请回避。
7.面试工作由纪委全程监督。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靖西市教育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入围体检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3.报考人员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考核
1.确定考核人员名单。根据体检结果,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靖西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对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核工作。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选,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百色人才网和靖西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应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报靖西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并组织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2.签订合同
聘用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由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以招聘公告的《岗位计划表》中服务年限要求为准。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用人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五、待遇及岗位管理
(一)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待遇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执行,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如国家新出台相关的聘用政策要求,其聘用管理按国家新政策执行。
(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岗位管理
1.岗位设置。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聘用教师设置数纳入单位设置总量,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08〕85号)等有关规定管理。
2.岗位聘任。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岗位聘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1〕185号)等有关规定实行。
六、招考纪律
(一)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在招聘考试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终身不得报考等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即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靖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即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靖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报考咨询电话:
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管理股0776-6225218。
靖西市教育局人事股0776-6231646。
监督电话:
中共靖西市纪委监察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76-6150133。
中共靖西市纪委监察委驻市委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76-6211053。
附件:
附件1:靖西市2021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专项招聘乡镇学校教师计划表.xlsx
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靖西市教育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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