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招聘辅警公告(63人)
根据工作需要,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派出所勤务辅警55名,仅限男性报考。
(二)派出所文职辅警8名,仅限女性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4月15日至2003年4月14日期间出生);
(四)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8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含)以上,无纹身,无心脏病、高血压、肾病等不适宜体力强度较大工作的疾病,无残疾,无色盲,无重听,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
(六)同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被行政拘留的;
7.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计算机应用考核、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通过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http://police.haikou.gov.cn)、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各环节的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二)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4月17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
3.报名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12号二楼明光教育(二十五小学正对面)
4.报名材料及相关要求:
①报名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含)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表中须有二维验证码以提供在线验证服务;
②部队退转军人须提交退伍转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③如实完整填写《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从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http://police.haikou.gov.cn)自行下载,并提交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④个人信用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行查询打印,海口市报考人员可前往以下地点凭本人身份证打印:
A.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83号琼泰大厦一楼,自助查询机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15)
B.海南银行营业部(地址:海口市海秀东路31号,自助查询机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周六至周日9:00-17:00)
C.海口农商银行省府支行(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自助查询机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⑤如有专业特长人员,提供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获得比赛名次佐证材料。
5.2021年4月19日18:00后停止报名,4月20日为材料补送日期,逾期未补送材料者,视为放弃报名考试。
(三)资格审查
1.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资格审查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笔试有关事项等有关事宜,将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3. 凡是符合条件入围各环节的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笔试(采用百分制,按40%计入总分)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
5.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确定参加计算机应用考核人选(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按同名次一并参加计算机应用考核)。
(五)计算机应用考核
1.计算机应用考核时间、地点、考核结果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
2.考核内容:①能熟练操作Windows系统;②一分钟内使用WORD录入指定的一段文字,能正确录入30字以上(含)为合格,错别字符不算录入字数。
3. 具有部队退转军人身份的考生只要通过任意一项考核内容视为合格,其他考生通过两项考核内容视为合格。
4.计算机应用考核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评。
(六)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通过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
2.考生自行准备运动服装、跑步鞋、餐饮等。
3.体能测评的项目和考核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如下:
4.体能测评项目中,10米×4 往返跑测评最多不超过2次,1000米跑项目测评只测1次,纵跳摸高测评最多不超过3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
5.测评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6.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一律淘汰;体能测评合格者确定为面试人选。
(七)面试(采用百分制,按60%计入总分)
1.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采用半结构化;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与招聘人数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再有同分者,以体能测评1000 米成绩较好者优先)。
成绩合成规则:
①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②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4.考生综合成绩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分局派出所辅警队伍如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补录。
(八)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当场可出具复检结果的项目,可以现场予以复检。无法当场出具复检结果的,在首次体检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体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作弊、造假、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的予以淘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九)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考察。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与拟聘人员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
2.试用期间工资待遇337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交通补贴);另4-10月发放高温补贴。
3.试用期满工资待遇38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交通补贴);另4-10月发放高温补贴;按规定评定层次享受层级工资;年度考核合格者发放年终一次性绩效工资。
4.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在参加招聘各环节考试期间,应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各项规定,须佩戴一次性外科医用口罩,且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管控地区名单和措施如有调整,则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通知要求执行。
六、其他
海南明冉之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考务组
咨询电话:0898-68500100 、13379952250
附件:《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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