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长沙市芙蓉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129人)
长沙市芙蓉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为芙蓉幸福教育提供人才保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9名,其中中小学教师105名,幼儿园教师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芙蓉区委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区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区委编办全程参与,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1.招聘录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招聘录用人员的岗位等级待参加用人单位竞聘后确定,若对应岗位职数无空缺,则高职低聘。
3.招聘录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芙蓉区教育系统。
三、招聘范围
1.毕业生:2021年高校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2.在职教师: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要求有一年及以上(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与报考学科一致的任教经历(不含兼职、实习、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上。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要求有一年及以上(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在幼儿园的任教经历(不含兼职、实习、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且目前仍在幼儿园教学岗位上。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身心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中小学教师岗位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
(3)教师资格证: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小学科学岗位;持有美术、语文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小学书法岗位;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考特殊教育岗位。
(4)普通话证:报考语文、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学科应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专业要求: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书法、心理、特殊教育岗位的人员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
2.幼儿园教师岗位
(1)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为学前教育专业。
(3)教师资格证: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证: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有《长沙市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长教通〔2019〕26号)规定不得参加长沙市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情形的人员;
6.在2021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在读研究生不能以专科或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合同期内(时间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的特岗教师和2021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岗位及计划
见附件1:《2021年长沙市芙蓉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六、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音体美学科专业技能测试——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复核)——公示与聘用。
(二)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4月12日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芙蓉区幸福教育网站(edu.furong.gov.cn)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间:4月20日—4月22日,共三天(每天9:00-17:00)。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edu.furo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招聘简章为准。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各项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的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M。
在职类: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学位证、③教师资格证、④普通话证、⑤任教经历证明材料(使用附件2中的模板);⑥其他(如特岗教师合同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毕业生类: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学位证或大学就读期间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③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④普通话证、⑤就业推荐函(有院校推荐意见及盖章,需逐页提供)。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提交的信息应当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资格初审:组考单位对考生提交的信息及资料进行初步审核。请考生在4月20日10:00—4月22日18:00期间注意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因考生个人提交的资料有误、缺失或上传的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识别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导致不能正常参考的,由考生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笔试开考比例: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0﹕1(含10﹕1),其他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5﹕1(含5﹕1),达不到比例的,则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4.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5月20日—5月21日(每天9:00-17:00)。考生登录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edu.furong.gov.cn),输入身份证号以及密码,自行打印准考证。
5.现场采像、笔试:5月22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安排和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公告)。
(1)开考前20分钟,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室进行现场采像。
(2)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岗位的笔试,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的笔试合并进行,分值共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3)考试时限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查询、申请查分及领取查分结果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4)笔试后,报考同一岗位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按招聘计划数1﹕10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其他学科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6.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5日(周六)。入围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在职类: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学位证、③教师资格证、④普通话证、⑤任教经历证明材料(使用附件2中的模板)、⑥合同期满的特岗教师须提交合同书查验。
(2)毕业生类: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学位证或大学就读期间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③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④普通话证、⑤就业推荐函(有院校推荐意见及盖章)。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不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入围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7.专业技能测试(音乐、体育、美术):6月12日(周六)。
(1)音乐、体育、美术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2)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按照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合成笔试(技能)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根据笔试(技能)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8.考核:6月19日(周六)。考核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其中书法、信息技术、学前教育岗位采用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的具体时间要求和地点见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edu.furong.gov.cn)通知,未按时参加者责任自负。考核总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应聘者考核的最后得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书法、信息技术、学前教育学科根据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核成绩。考核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核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9.总成绩合成:考核结束后,按照笔试或笔试(技能)综合成绩×40%+考核成绩×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
10.体检:体检对象以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试教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11.考察及资格复核:由区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含资格复核)采取信函电函、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政审等形式进行。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等情况,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核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一次,且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12.公示与聘用: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委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1年高校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聘任资格。
七、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长沙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要求
1.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2.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
1.本次招聘考试各个程序的工作安排、通知、结果公布和公示等均通过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edu.furong.gov.cn)予以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聘用人员中原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原有社保关系由个人负责接续。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由芙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芙蓉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731-84683254、0731-84683244
监督电话:
芙蓉区教育局监督审计科 0731-84683253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1-84683537
技术支持:
芙蓉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 0731-84896530
教师招聘技术支持专用QQ号 2449328525
芙蓉区教育局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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