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招聘7人公告
八、办理入职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其按照规定时间报到入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中心及时与拟聘入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和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按照国家政策执行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招聘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实行回避制度,并防范利益冲突。
1.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应聘:
(1)凡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含退休3年内的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2)对于配偶、直系血亲等在医疗器械领域相关企业从业,并且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其所应聘岗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2.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须防范利益冲突:
配偶、直系血亲等在医疗器械领域相关企业从业,所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其所应聘岗位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应聘人员,须在应聘时作出利益冲突防范承诺。在聘用后如相关人员调整工作业务范围,所聘人员须及时向中心报告并做好相关利益冲突回避。
3.应聘人员故意隐瞒上述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存在有关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考试方式若需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作适当调整的,调整情况将在本平台及我中心网站另行发布公告,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关注我中心网站有关信息。
(二)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应聘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名)。专业要求注明为相关专业的,具体由我中心根据工作岗位特点审核确定。
(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及2021年毕业生报到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咨询及监督电话
联 系 人:汪老师、王老师
联系方式: 010-86452762、2752
监督电话: 010-86452761
附件: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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