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陕西省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35人)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内涵发展,现将我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人数
2021年我院共招聘编制内教师35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有关条件详见《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应相近或一致。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精神及沟通能力,热爱教育事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岗位表》的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报名之日。
(二)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安康市人民政府、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2021年5月15日至6月15日应聘人员登录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akvtc.cn)教师招聘报名系统报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学院及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应实时关注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审核结果,如因资料不齐被退回,可补充后重新提交报名信息。资格初审于6月18日截止。
2.网上确认及打印报名登记表。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应于6月21日前在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确认”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报名登记表》应妥善保管)。
3.现场复审。应聘人员持《报名登记表》以及本人相关证件(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复印件前往安康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试(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逾期未到现场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具体时间、地点以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综合考核
1.教师岗位
(1)专业水平(技能)考核:理论课教师岗位以笔试、闭卷方式进行,考核时间60分钟;考核范围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专业课教师、管理兼教师、实训课教师岗位以技能实操形式进行,内容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技能为主,时间不超过60分钟。满分100分。
(2)岗位适应能力考核。参加专业水平(技能)考核并取得有效成绩者全部进入岗位适应能力考核环节。岗位适应能力考核通过试讲和现场回答问题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根据应聘岗位确定,试讲结束后现场回答问题。试讲时间20分钟,回答问题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总成绩=专业水平(技能)考核成绩*50%+岗位适应能力考核成绩*50%。
2.辅导员岗位
(1)专业水平考核。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考核时间90分钟。考核范围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 习 近 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辅导员工作基本知识、相关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网文写作等。满分100分。
(2)岗位适应能力考核。依据专业水平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岗位适应能力考核人员名单并公示,比例不足1:3的,专业水平考核成绩不低于该岗位有效成绩平均分60%者全部进入岗位适应能力考核,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岗位适应能力考核人员。岗位适应能力考核采用案例分析、理论宣讲的形式进行,案例分析主要考察分析问题、思考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以及理论学习应用能力;理论宣讲主要考察对党的基本理论、政策法规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宣传阐释能力。满分100分。
总成绩=专业水平考核成绩*50%+岗位适应能力考核成绩*50%。
(五)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或者岗位适应能力成绩低于60分者,一律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教师岗位按照岗位适应能力考核成绩排序,辅导员岗位按照专业水平考核成绩排序。
体检按照《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培训与签定协议
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人员,学院与其签订《协议书》。
(八)办理聘用手续
签订《协议书》后由安康市人社局会同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关待遇。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学院绩效工资待遇。博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工作启动经费、15万元安家补贴,3年内每年享受人才津贴3万元;符合《安康市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人才引进办法》规定的,享受相关安家补贴和人才津贴待遇。
五、重要提示
1.当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招聘中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省、市人社部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2.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在学院服务期不低于五年;根据学院相关人事管理规定,教师因工作需要应兼任学生管理工作,辅导员原则上不得申请转岗。
3.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应实时关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有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因个人原因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自负。
学院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号
联 系 人: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曹老师、成老师
电 话:0915-8177631,18509150981,17709158319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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