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陕西省西咸新区第一初级中学招聘公告(31人)
高新一中西咸新区第一初级中学2021年教师招聘方案
学校简介
高新一中西咸新区第一初级中学位于西咸新区乘风路与中心一路口东侧,是一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直属、高新一中直管的公办全日制初级中学。学校秉承高新一中的办学理念、管理模式、课程设置、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办学特色和办学经验,旨在建设一所西咸新区最优质特色的品牌学校,成为一所具有先导性和示范性的陕西优质名校。
学校项目用地面积为47.7亩,建设总投资约2.1亿元。共设置24班,每班容纳50人,可提供学位1200个。学校用房包括教学楼、行政楼、实验楼、报告厅、篮球馆、地下车库等,总建筑面积约3.95万平方米。学校二期项目正在规划建设中。
学校的教育教学遵循了高新一中“为时创新、人尽其才”的办学思想,依托特色课程,五育并举,以“用幸福的教育教育出幸福的人”为办学目标,努力为社会培养优秀创新型人才。
学校注重教师队伍建设,力求建设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学校为优秀教师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每年安排教师前往高新一中本部进行培训,并为优秀教师提供多种机遇。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在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的指导下,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坚持标准和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31名。
二、招聘学科与名额
高新一中西咸新区第一初级中学2021年教师招聘计划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 |
1 | 语文教师 | 4人 |
2 | 数学教师 | 4人 |
3 | 英语教师 | 4人 |
4 | 政治教师 | 2人 |
5 | 历史教师 | 2人 |
6 | 地理教师 | 2人 |
7 | 生物教师 | 2人 |
8 | 物理教师 | 2人 |
9 | 体育教师 | 2人 |
10 | 音乐教师 | 1人 |
11 | 美术教师 | 1人 |
12 | 信息技术教师 | 1人 |
13 | 生物实验室管理员 | 1人 |
14 | 物理实验室管理员 | 1人 |
15 | 校医 | 1人 |
16 | 会计 | 1人 |
总计 | 计划招聘31人 |
三、招聘教师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热爱中学教育事业;
3.教师年龄在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初中教师岗位工作要求。获评省、市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特级教师称号或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称号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4.应聘学科须与本科或者研究生期间所学专业相对应或为相关专业;
5.所有应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必须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专业与所报考的学科一致;(校医、会计等专业人员除外)
6.所有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均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获评省、市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特级教师称号或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称号等骨干教师荣誉者可放宽为最终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7.应聘教师能够担任班主任,教学基本功扎实,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学科素养。
四、招聘生物、物理实验室管理员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热爱中学教育事业。
3.年龄在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初中教辅人员岗位工作要求。
4.第一学历均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会计、校医等专业人员除外)
5.能熟练操作相关实验室设备,有较好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能按教学要求,为一线教师做好各项实验的准备工作,确保教学的顺利进行;能认真做好各类台帐记载,规范使用仪器、药品。
6.有一年及以上相关理化生实验室管理的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招聘校医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具有高度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严谨的工作态度。
3.第一学历须为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专业毕业,具有执业医师证和医师资格证。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1年及以上医疗或卫生保健工作经验,熟悉中学校医工作,有学校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招聘会计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取得会计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初级会计及以上资格证;具有1年及以上财会工作经验;具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以上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刑事处罚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3.在读的非当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及新区在编在职(岗)教师;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