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南宁市宾阳县教育系统双选招聘教师公告(172人)
2021年南宁市宾阳县教育系统赴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双选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2021年度宾阳县双选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5.29)”(附件1)、“2021年度宾阳县双选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5.29)”(附件2)。
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1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020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部分岗位为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职业资格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部分岗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其他要求
1.具有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比较扎实的学科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教学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9:00开始
地点: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图书馆西面(崇左市江州区佛子路23号)
四、招聘方式
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面试→现场签约。
五、招聘程序
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面试→现场签约→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应聘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及佐证材料等复印件各一份;
2.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名参加应聘、签约,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照附件中《2021年度宾阳县双选招聘教师信息表》的岗位条件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
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初步人选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习成绩(工作业绩)、奖惩情况等方面,结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人岗相适应评价,根据岗位情况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以电话或当面通知的形式通知面试人选进行面试。
(四)面试的组织和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或说课方式进行,现场备课20分钟,试讲或说课10分钟。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签约人选,并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被录用人员须在签约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5年内不得调动)。
(六)体检与办理入编手续
签约后,于当年8月份左右组织签约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的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报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入编手续。
(七)待遇
1. 所聘用的人员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教师待遇。
2.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9号)文执行。
3.根据《关于印发<宾阳县2014年党代会年会重点(教育事业振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宾办发〔2014〕34号)及《中共宾阳县委员会办公室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宾办发[2020]26号)精神,享受安家费、住(租)房补贴等相应优惠政策。
4.根据《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5〕243号)精神,服务基层学校岗位教师可申请获得相关助学贷款补偿。
附件:
附件1:2021年宾阳县教育系统双选招聘引进人才计划表(5.29).xls
附件2:2021年宾阳县教育系统双选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5.29).xls
宾阳县教育系统2021年双选招聘引进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更多教师招考信息请点击【招考资讯】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