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阿拉山口市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调4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具体选调情况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户籍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热爱检察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无违法纪录。
5.具备公务员身份,且公务员录用、登记符合法律政策规定,近三年公务员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6.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7.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人民检察院录用政审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选调范围;
⑴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⑵ 按服务年限要求,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⑶ 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的。
二、选调程序
㈠ 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底为止(周末均可报名)。
2. 报名采取电话和邮件的方式。
3. 参与报名者与政审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政审环节。
5.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需附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持有C级以上法律证书者需提供证明材料。
㈡ 面试。由市党委组织部及用人单位联合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的内容和方式应当针对各职位的特点和要求分别确定。必要时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㈢ 组织考察。公开选调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公开选调机关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德的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公开选调机关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干部(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公开选调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
㈣ 体检。根据报名、面试、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通过阿拉山口市政府网http://www.alsk.gov.cn公布。由阿拉山口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确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㈤ 决定与任职。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及部门。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阿拉山口市人民检察院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2.本选调简章由阿拉山口市人民检察院综合行政部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人:马春华15299738474 0909-6998690
附件1:《2021年阿拉山口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