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省自贡市属事业单位选聘事业单位人员27名公告
五、考察
(一)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组织及实施。考察工作由各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应由不少于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机关事业人员身份)。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考察相关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并了解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延伸考察。
(三)递补。考察对象经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选聘单位提出。
六、试用
拟选聘人选须到选聘单位试用1个月,主要考察其岗位适应能力。如试用期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各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资格审查、考察、试用等情况等额确定拟选聘人选,及时报市招考主管机关审核,并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拟聘人选由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报批并按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自贡人事考试网是招考主管机关发布选聘信息的主要渠道,请考生及时登录本网站了解最新信息。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主动与选聘单位联系,因本人原因或不可抗拒原因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相关事项提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本次选聘工作顺利开展,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考生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1.请各位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 “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自贡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考生进入报名、面试等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报名、面试等地点。防疫健康码为绿色,初次测量体温异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体温正常后进入报名、面试等地点;报名、面试报到时间截止前复测体温仍异常(>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在现场提交3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报名、面试等地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防疫健康码非绿色的考生,不得进入报名、面试等地点,视为自动放弃。
4.为避免影响资格审查,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需提交我市卫健部门或村(社区)出具的解除居家健康监测证明(或集中隔离证明)和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情况由现场疫情防控人员研判。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资格审查时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除外)。
6.考生在报名、面试等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现场疫情防控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报名、面试等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室进行报名、面试等;不具备继续完成报名、面试等条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由现场疫情防控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7.考生要自觉维护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报名、面试等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8.考生到达报名、面试等地点时,现场签订《2021年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如实反映本人情况。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政策咨询、报名地址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选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各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
(一)政策咨询电话及报名地址
自贡市网络舆情中心联系人:张小川,联系电话:0813—2207507,报名地址:自贡市网络舆情中心(自贡市自流井区塘坎上市档案馆内4号楼)。
自贡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联系人:龚月非,联系电话:0813-2110347,报名地址:自贡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304办公室(自贡市自流井区檀木林街道体育场路125号)。
自贡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自贡市法学会联系人:廖加亮,联系电话:0813-2300356,报名地址:市委综合楼509办公室(自贡市自流井区区交通路222号)。
自贡市保密技术检查服务中心联系人:林超,联系电话:0813-2205287,报名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222号市委8号楼202室。
自贡市职业技术学校联系人:黄泽华,联系电话:0813-8105487,报名地址: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713会议室(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2号)。
自贡市解放路初级中学校联系人:程昌荣,联系电话:0813-2200674,报名地址: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713会议室(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2号)。
自贡市蜀光中学联系人:陈丹,联系电话:15281392040,报名地址: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713会议室(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2号)。
自贡市第二十八中学校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0813-5508897,报名地址: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713会议室(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2号)。
自贡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联系人:李梦菲,联系电话:0813-8100752,报名地址:自贡市民政局607办公室(自贡市汇东新区文化路136号)。
自贡市社会福利和康复治疗中心联系人:张庆,联系电话:0813-3303502,报名地址:自贡市民政局607办公室(自贡市汇东新区文化路136号)。
自贡市农民工服务中心联系人:刘航,联系电话:0813-8206591,报名地址: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农民工工作科(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路428号)。
自贡市河湖管理保护中心联系人:吴红,联系电话:0813-8210536,报名地址:自贡市水务局大楼601室河湖管理保护中心(自贡市汇川路1180号)。
自贡市应急管理指挥中心联系人:焦平,联系电话:0813-8126997,报名地址:自贡市应急管理局二楼市应急指挥中心(自贡市自流井区华园街180号)。
自贡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联系人:唐莉,联系电话:2102170,报名地址:自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楼会议室(自贡市自流井区新民街259号)。
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人:曾旭,联系电话:0813-8129301,报名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北大街781号。
自贡市大数据信息中心联系人:肖显何,联系电话:0813-8202365,报名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北大街781号。
自贡工会干部学校(自贡市劳动人民文化宫)联系人:江舟,联系电话:0813-2207613,报名地址:自贡市总工会203办公室(自贡市自流井区解放路42号)。
自贡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张兴隆,联系电话:0813-2110902,报名地址:自贡市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4楼405室(自贡市自流井区五星街266号)。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813-2309563 。
(二)监督电话
中共自贡市纪委自贡市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13—8115618
附件:
1、2021年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