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0人)
2021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招聘40名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力量,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共计8个岗位(详见职位表),其中设置了2个“蒙汉兼通人员”岗位。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态端正;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如遇特殊情况,由呼伦贝尔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议定。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1年8月1日(不含)至2003年8月1日(含)期间出生的。
6.男性净身高要求1.70米以上,女性净身高要求1.60米以上。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分子、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或者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9.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收容教育的;
10.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11.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