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四川南溪区城区公办学校面向区内镇学校考调在编在职教师公告(37人)
为充实城区公办学校(园)教师队伍力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城区公办学校(园)决定面向区内镇(街道)学校(园)公开考调一批在编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及名额
考调名额37名,其中:城区公办幼儿园考调9名(区幼儿园2名、东城幼儿园2名、滨江幼儿园2名、仙源幼儿园3名),城区公办小学考调15名(钟灵街小学4名、前进小学1名、丽雅小学2名、仙源小学8名),城区公办初中考调12名(南溪四中4名、桂溪初中8名),南溪职校1名。城区公办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市南溪区城区学校(园)2021年公开面向区内镇(街道)学校(园)考调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南溪职校具体考调岗位和专业要求等见《南溪职校2021年面向区内镇(街道)中小学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附件2)。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城区公办幼儿园面向南溪区内镇(街道)幼儿园(含点村小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教师考调;
城区公办小学面向南溪区内镇(街道)小学(含点村小)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教师考调;
城区公办初中面向南溪区内镇(街道)初中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教师考调;
南溪职校面向南溪区内镇(街道)中小学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教师考调。
(二)考调基本条件
1.考调人员必须具有考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身份。
2.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
3.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3年是指2018-2020年)。
4.所有报名教师近3年内获得区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学质量奖(近3年是指从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的发证日期为准)。
5.新公招聘用的教师须在编制学校(园)服务5年及以上,区外调入的教师须在编制学校(园)服务3年及以上。
6.参加考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南溪职校的教师年龄不限,参加考调城区幼儿园的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7.幼儿园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申报小学和初中的教师,申报岗位与所教学科一致。
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至2021年9月10日(含当日)。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未满 41 周岁,以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内的(其中最低服务期限可计算截止于2021年9月10日);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相关规定有回避情形的。
三、考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 7月20日—21日。
2.报名方式: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交报名费。
3.报名地点
南溪区教体局中会议室(区委党校六楼)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当场领取本人考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考调整个过程,在考调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调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5.报名所需资料:①《南溪区2021年城区学校(园)面向区内镇(街道)学校(园)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3,双面打印);②本人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有效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单位出具的服务期限满三年的证明(新公招聘用教师须有在本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年的证明)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二)考调方式
1.考调方式为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科目。公共科目(参考资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四川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专业科目(参考资料:中小学教师参考相应学科教材及《课程标准》、幼儿教师参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40%+《专业科目》×60%。
笔试各科成绩加总后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各科成绩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和确定考调人选
1.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能确定为考调人选。
2.所有考调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人选。
3.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名次的,以《专业科目》成绩高的优先,《专业科目》成绩相同,以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以职称级别高的优先,职称级别相同,以岗位级别高优先,岗位级别相同,以教龄长的优先,教龄相同,以近三年获得的区级以上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表彰(表扬)的荣誉进行比较确定考调人员。
4.岗位选择。城区幼儿园的岗位按考试最后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城区小学、初中的岗位根据不同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岗位。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到低分别等额确定拟考调人选,对确定的拟考调人选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天。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工作年限、任教学校、任教学科不真实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考调。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拟调资格的,空缺职位不作顺延递补。
(五)办理调动手续
1.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编制人事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公示结束后拟确定的考调人选,不得无故放弃调动,放弃调动者,由人社局和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区内最偏远镇乡的点村小学工作,同时,职称和岗位级别按照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参加新单位的职称和岗位竞聘,且3年内取消参加考调进城区学校(园)的资格;调动后逾期不到新单位报到或报到后中途私自离开新单位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2.所有考调教师到城区学校(园)聘用在二级教师岗位。
四、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南溪区纪委监委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南溪区人社局或南溪区教体局举报。
五、其它事项
(一)考调过程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及时公告。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报名、积分核算、面试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3185363;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0831-3307698。
1.附件1宜宾市南溪区城区学校(园)2021年公开面向区内镇(街道)学校(园)考调教师岗位表
2.附件2南溪职校2021年面向区内镇(街道)中小学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
3.附件3南溪区2021年城区学校(园)面向区内镇(街道)学校(园)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报名信息表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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