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海安市教体系统面向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聘公告(45人)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2021年海安市教育体育系统面向海安籍2017级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7级海安籍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1年海安市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及准考证领取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邮箱提交电子报名材料,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1年8月13日11:30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任何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未收到邮件的视为未提交报名材料。
3.报名邮箱:haxjszp@126.com,邮件主题备注名为:岗位代码+学段学科+姓名。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通过邮箱报名提交如下扫描件:
(1)《2021年海安市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聘报名表》(附件2,“照片”处插入电子照片,填写核对无误后打印,“本人签名”处手写姓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三方就业协议;
(二)准考证发放
1.准考证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领取准考证时,请应聘人员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四、考试
考试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1.考试形式: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
2.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及学科专业知识(占7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日内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布。
五、综合成绩计算
根据《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招聘考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其中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由省有关部门提供),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乡村学校教师岗位。
计算成绩时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综合成绩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布。
六、有关说明
1.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按照相关要求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成绩作为定向师范生自主选择就业单位的依据。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就业单位的,根据定向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定向生自主选择就业单位(总成绩相同时,本次考核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仍不能区分时,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自主选择就业学校活动视作放弃在海安就业资格。
3.定向师范生在聘用时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4.未达《定向就业协议书》所规定要求的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须承担协议规定的相应责任。
5.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513-88916477、0513-88935369(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 0513-88931651 (中共海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海安市监察委员会派驻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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