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宁夏吴忠市妇幼保健院自主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7人)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推进人才强院战略,培养和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2、招聘计划及招聘条件
2021年我院计划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6个岗位17人,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吴忠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3、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范围
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日期为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7.符合《吴忠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8.必须服从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6.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1.应聘者需要扫描识别以下二维码填写《吴忠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应聘者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wzfygkzp@163.com(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
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至8月20日,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应聘者须按要求填报相应的报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二)资格审查。应聘者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报名,要对报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吴忠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在报名结束后汇总报名人员信息,在组织笔试(考核)前再次复核应聘者资格。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21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携带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吴忠市妇幼保健院北院区六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在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吴忠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由吴忠市妇幼保健院依法依规自主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笔试、面试形式等内容均通过吴忠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四)体检。体检工作在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吴忠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由吴忠市妇幼保健院按照公开招聘要求自主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考察工作在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吴忠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由吴忠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方式和内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吴忠市妇幼保健院确定拟招聘人员公示名单,在吴忠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相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吴忠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
(二)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吴忠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吴忠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的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四)招聘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打分和分数管理等环节,在吴忠市妇幼保健院纪律委员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五)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七)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6、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吴忠市妇幼保健院北院区六楼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0953-2012766
0953-2012920
报名咨询时间:正常工作日(不含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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