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崇左市宁明县第二次招聘教师公告(152人)
1.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由招聘主管单位通过宁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形式告知应聘人员。
2.面试时间:(8月底,以宁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为准)
3.面试地点:(待定)
4.面试命题:面试试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命题。试题保密组要做好面试试题的保密工作。
5.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专业测试(试讲)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6.评委组成: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人员组成评委组,负责对考生面试的评分工作。
7.成绩公布。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如末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排名,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根据招聘的岗位人数及应聘考生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宁明县教育局与用人单位负责。考察主要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报名资格复审等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出现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岗位考场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1.体检时间:(待定)。
2.体检地点:(待定)。
3.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组成体检工作组负责协调体检工作。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聘用后,由拟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招聘单位、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县政府审批;经审批的实名编制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纪律
2021年宁明县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面试资格、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报名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的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的考生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当天进入报名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广西健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问隔大于1米距离,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进入报名点。“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报名点。
(二)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广西区内隔离14天证明及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如考生在参加报名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
(四)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报名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771-8632311(宁明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71-8688626(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下载:
附件1:2021年宁明县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宁明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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