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海南省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注意:考生报名时,请务必注意根据自己所报类别选择相应的考区!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0日举行,考生网上报名于9月2日至5日进行。现就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和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得有瞒报、谎报等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口罩(自备),进入警戒线后严禁擅自摘除口罩(监考员进行身份核验时短暂摘下口罩)。考试期间身体如有不适举手报告监考员。
(三)考生进入考点须扫描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二维码打开个人健康码供考点工作人员核验。
(四)考生必须经过测温方可进入考点警戒线内,严禁不经过测温擅自跨越警戒线,一旦违反将按违纪处理。
(五)考生接受体温测量、身份核验时须排队并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间隔不低于1米)。
(六)考生参加考试须符合以下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要求:
1.考试前7天,考生本人须通过实名制微信或支付宝等APP自行扫描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二维码进行每日健康打卡,否则将影响本人参加考试。
2.入场进行体温测量时或考试期间发热(体温超过37.3℃)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中止考试或不得与其他健康考生同场考试。
3.考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在入琼口岸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施管控,需要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再进行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需提供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考前14天有涉疫区旅居史的,凭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未持有核酸检测证明的,抵琼后在口岸进行核酸检测,各口岸可视具体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等待结果,个人做好健康管理。
5.健康码不为绿色的考生,将按照以下不同情况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1)考前14天内有过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气促等症状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证明。
(2)考试14天前曾密切接触过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隔离期间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
(3)考前1个月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居家健康监测满7天及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
(具体疫情防控要求以当时国家卫健委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报名条件
申请在海南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海南省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以下(一)、(二)、(三)条的有关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海南省报名
1.户籍在海南省的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或持有海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2.在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或户籍在海南省,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以报名参加与本人毕业时取得学历层次相应科类的考试。
3.在海南省生活、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符合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
(一)考生上网填报报名信息的时间:2021年9月2日至5日17:00前。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二)网上审核确认时间:2021年9月2日-7日17:00前。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资格审核,考生不需要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和确认。报考资格由考区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认,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有效性由考生本人负责,如不按要求填报报名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蓄意作假报名参加考试,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9月8日24:00。审核通过的考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