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抚顺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98名公告
辽宁省事业单位招聘_2021年抚顺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98名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至9月2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实际,市属事业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所属事业单位及新抚区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27日及以后出生)。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新宾满族自治县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新宾满族自治县所属事业单位岗位。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为本县户籍的,报考者户籍应于发布公告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该县户籍(该县生源2021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该县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fsrs.fushun.gov.cn)统一发布。
(二)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抚顺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附件2、附件3,其中附件2招聘的岗位仅限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离校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得以本科专业报考),对涉及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由招聘单位进行解释,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2021年抚顺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单位联络表》(附件4)。
《2021年抚顺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高校毕业生岗位)(附件2)招聘的人员聘用后,先驻乡村工作两年,驻乡村期间除享受正常的市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外,每人享受1000元/月生活补助金。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 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可在2021年8月27日8:00至9月2日12:00登陆报名网站(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708)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蓝底2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为便于考生报考,报名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可查看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请考生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审查(初审)
各招聘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3.查询审查结果
考生可于2021年8月28日8:00至9月3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考生通过审查的,应于2021年8月28日8:00至9月3日24:00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复核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10〕29号)规定,收取报名费50元/人。
拟享受减免报名费的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已脱贫人口(不包含稳定脱贫不享受政策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及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镇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于2021年8月30日至8月31日到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39号)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考生视为有效报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时,将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考生,于2021年9月17日8:00至9月25日8: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科。其中,报考岗位代码A类的考生,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岗位代码B类的考生,笔试考试科目为卫生专业知识(包含生理学和解剖学)。笔试试题均为客观题,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9:00至11:00
笔试地点将在准考证上明确。
笔试结束后,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面试前资格审查(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负责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