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面向同济大学选调202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着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组通〔2018〕54号)要求,现就面向同济大学选调2022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同济大学2022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
(一)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
(二)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三)四川省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三)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四)学习成绩优良,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18周岁以上,应届博士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7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7日以后出生),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5年9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六)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3.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4.获院系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含奖学金);5.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上述条件均须在2021年9月26日前取得,其中3至5项条件须在大学就读期间取得。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2.是现役军人的;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4.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6.被开除公职的或公务员(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8.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9.干扰或妨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符合选调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后,于2021年9月7日至26日,按网络提示登陆报名网站(http://202.61.89.231/mybm/sou.aspx),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四川省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信息填报后不能更改,填报指南详见附件3),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可报4个职位志愿,其中省直部门职位只能在第一志愿中填报),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推荐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职位志愿系梯次志愿,不得重复报考同一市(州)的职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时间为9月7日至27日,由第一职位志愿所属的招录机关,按选调范围、资格条件和第一职位志愿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不合格的,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9月30日前登陆报名网站(http://202.61.89.231/mybm/sou.aspx),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报所在院系根据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审核盖章,并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核准推荐并鉴章。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选调资格。
【校内推荐流程】
1、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同学,请打印纸质《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先到院系党委审核盖章;
2、院系党委盖章后,登陆学生就业信息网-学生职业发展报名,将《报名推荐表》上传。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就业网扫描本项目的微信群二维码进群,以便后续通知;
3、学校审核后,请于9月30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段(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将《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交至四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16室或嘉定校区F楼一楼事务大厅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3.职位调整。省直部门招录职位选调名额与资格初审人数之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减少或取消该招录职位选调名额,并于9月27日在报名网站公告。报考招录职位被取消的考生,经省委组织部核准后可于9月28日前重新改报其他招录职位。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10月12日至10月16日登陆报名网站(http://202.61.89.231/mybm/sou.aspx)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二)笔试
笔试科目1门,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为10月16日,考点设在上海(考点选定后,不得更改)。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