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省德州禹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和急需紧缺人才33名公告
2021年山东省德州禹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和急需紧缺人才33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至30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持续优化全市干部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禹城市面向社会引进33名优秀青年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硕士研究生岗位: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承担国家硕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依据《德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德人社发〔2018〕48号),通过双向选择,直接列为考察人选,不占本次引进计划。
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算机类专业):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以上岗位均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
二、计划数
计划引进33人。(具体引进计划、岗位要求等详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大学本科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8
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8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8日后出生)。
(六)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1年1月至9月毕业的学生;在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未曾就业(未曾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缴纳过社会保险),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七)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至9月30日。本次人才引进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2021年禹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禹城市人社局干部科邮箱:ycsrsjUTF-8@dz.shandong.cn,报名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
应聘人员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包括:
1、《2021年禹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2、居民二代有效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验证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
3、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1年9月18日-9月30日
市人社局具体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报名情况。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引进资格。
五、考试
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算机类专业)报考人员需参加笔试和面试,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只参加面谈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算机类专业)
1、笔试内容为计算机专业知识、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将提前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
3、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会及时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设立面试合格分数线。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
(二)硕士研究生岗位
1、面谈由市人社局组织,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进行公告。面谈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超过3:1的,在面谈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超过3:1的,不再组织面谈,报名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成绩公布和考察体检
(一)计算机专业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计算机专业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仍相同者,加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硕士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相同者,加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面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
(二)考察
根据成绩按照岗位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禹城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并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凡发现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等信息造假、报名信息不真实的,一律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因考察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选。
(三)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市引进主管部门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放弃、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市人社局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高分先选的原则,安排到相关单位工作。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因个人原因提出调动。
八、相关待遇
引进人员列入市直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及《关于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德发〔2020〕13号)、《关于落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德组通〔2021〕5号)和《关于实施“人才兴禹”行动的若干意见》(禹发〔2021〕6号)规定的相关待遇。
九、纪律及监督
招聘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程序,做到计划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处理;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给予处理。
十、其他
(一)优秀青年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有关通知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4—7365928
附件:
1、2021年禹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2、2021年禹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