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第一人民医院编外医卫类人员招聘公告(9人)
一、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9名,包括临床和医技科室岗位(详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 政治思想素质较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负责。
3. 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
4. 报名对象:
(1)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且毕业后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应具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空白协议书),报考时可视为应届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且毕业后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并在2021年9月28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人员,报考时可视为应届毕业生。
(2)招聘对象为不限的(应届和往届),不受毕业时间限制,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电大、夜大、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学历的毕业生),以及国(境)外留学毕业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毕业生均可报考。
5. 各岗位招聘对象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
6. 研究生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发表论文等内容。考生研究方向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7. 往届生须有二级甲等综合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9月2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应聘者登录金坛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jtrmyy.com下载并如实填写《金坛第一人民医院编外医卫类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jtrmyyrsk@163.com。
2.现场确认。
时间:9月2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地点:金坛第一人民医院6号楼3楼人事科。
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金坛第一人民医院编外医卫类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学信网)、专业技术资格证或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二级甲等综合(含)以上医院工作佐证材料;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学信网)、《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正面小二寸免冠照片1张。
如委托他人进行现场确认,受委托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
3.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缴纳100元报名费并在确认现场领取考试《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考核两部分组成。
应聘者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考核。
笔试、面试考核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考核分别占50%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于3个工作日内在金坛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jtrmyy.com)公布。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成绩同分,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由金坛第一人民医院统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自理)。
六、考察
由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和办理报到手续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金坛第一人民医院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质材料到6号楼3楼人事科办理入职手续,逾期做自动放弃处理。其中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一寸照片一张;往届毕业生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金坛第一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政策咨询电话:0519—82829363,监督电话:0519—8282777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