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0人)
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河池市重大项目服务中心是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二层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向全市公开优选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名额
河池市重大项目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0名。
二、公开优选范围
在职在编财政全额拨款的河池市范围内事业单位人员或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作风正派,服从安排;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工作能力较强,有较好的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3.已进行事业单位人员登记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6.在现单位任职时间、服务期限等条件要符合在本市范围内可调动的条件,即《中共河池市委员会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印发<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河组通字[2019]120号)、《关于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管理办法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河组通字[2021]21号)的规定,且2015年后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需在乡镇机关服务满5年。
(二)专业要求
经济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机械设计与制造类、电气工程及电子信息类、土建类、交通运输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有关工作地区、工作单位、最低工作时限等有限制性规定的人员,见习(试用)服务期未满的人员,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
4.调入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优选工作人员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9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优选步骤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2日至10月13日。
(二)报名方式及须提供材料
1.报名方式:报名须以快递邮寄或直接送达材料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1号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教育科501室,联系电话:2259211,邮编:547000。
2.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亲笔签名、加盖公章);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相关职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近期生活彩照1张(五寸)。以上所有每份复印件必须由现所在工作单位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查
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立报名资格审核组,并按照优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复审通过后,确定为面试人选。
(四)面试
采取统一集中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个别通知。
(五)体检、跟班、考察。按优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依次按面试成绩递补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选将统一抽调进行1个月的跟班学习,考察工作一并进行。
(六)公示、调动和任职。根据优选人选的体检、跟班、考察等情况,经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研究后,确定拟调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
附件:2021年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021.9.22
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2日
原文标题: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河池人才网(MD5:b0d6cec3ab09dffb2c08e6fa97694d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