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公告(10人)
2021年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简章(10人)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人数
司法警察10人,其中:岗位代码:A 男性8名(退伍军人);岗位代码:B 女性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报考人员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熟悉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具有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4.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裸视1.0以上,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无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传染病、扁平足及家族遗传病;
3.A岗: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2021年度退伍军人;B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4.年龄23周岁以下(1998年9月26日以后出生),A岗:身高175cm及以上,B岗:身高165cm及以上;
5.掌握擒敌拳、徒手防卫等专项警务技能者优先录用。
(三)不得招录为合同制司法警察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滨城区人民法院工作的,不得报考合同制司法警察岗位;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合同制司法警察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 8:30-12:00 14:30-17:30
报名地点: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103室
(滨州市滨城区黄河17路956号)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和有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填写完整,并签名承诺;
2、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不含报名登记表);
3、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薄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
8、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即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不做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立即取消资格。
四、考试程序
考试时间及组织方式届时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察和体检
(一) 考察
考察主要侧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职位匹配、任职回避等方面,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对象在报考期间的表现,也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二)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在体检通知书中 公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体检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体检不合格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者,则视为认同不合格结论,不再受理复检申请。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报考人员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滨州展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滨城区人民法院工作。被聘用人员应服从法院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
七、薪资待遇
根据单位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月工资3000元(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缴纳社会保险。
八、注意事项
(一)招聘程序中所有环节的相关通知信息均通过滨州展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zhr3080007.com)予以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
(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应聘人员自觉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和检测工作。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543-81331793150009
咨询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监督电话:19954330007
附件:报名登记表
滨州展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