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金华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选调部分医务人员公告(30人)
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调部分医务人员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和谐发展,结合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公开选调部分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调对象及范围
本次公开选调对象为永康市基层医疗单位(含二院)服务满5年(2016年8月30日及以前录用)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永康卫校护理专业放宽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部分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3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经济开发区、城西新区卫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能报考市级医院岗位(各选调岗位其他附加要求详见《公开选调岗位及条件》)。
二、公开选调岗位及条件
选调单位 | 选调岗位 | 选调 人数 | 选调条件 | ||
本科 | 大专 | 备注条件 | |||
一院 | 急诊科医师 | 1 | 1 | 内科、全科专业、执业医师证 | |
120(院前急救) | 3 | 3 | 执业医师证 | ||
一院 (监所门诊部、公安办案体检中心) | 临床医师 | 4 | 4 | 执业医师证 | |
护理 | 3 | 3 | 护士证 | ||
医学影像技师 | 2 | 2 | 医学影像技师、有CT上岗证 | ||
B超 | 2 | 2 | 医学影像或临床医学专业、执业医师证(有2年及以上B超工作经历)、会做心脏彩超 | ||
中医院 | 120(院前急救) | 1 | 1 | 执业医师证 | |
妇保院 | 中医针灸推拿 | 2 | 2 | 主治中医师(中医针灸学或中医推拿学专业) | |
六院 | 骨外科医师 | 1 | 1 | 主治医师(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 | |
麻醉师 | 1 | 1 | 主治医师(麻醉专业毕业、执业范围为麻醉专业) | ||
医学影像诊断 | 1 | 1 | 主治医师(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 ||
护理 | 1 | 1 | 主管护师 | ||
康复技师 | 1 | 1 | 主管技师 | ||
三院 | 内科医师 | 1 | 1 | 主治医师(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 | |
永康卫校 | 临床医师 | 1 | 1 | 主治医师 | |
护理 | 2 | 2 | 护士、教师资格 | ||
经济开发区分院 | 全科医师 | 1 | 1 | 执业医师证 | |
东城分院 | 全科医师 | 1 | 1 | 执业医师证 | |
江南分院 | 全科医师 | 1 | 1 | 副主任医师 | |
合计 | 30 | 16 | 14 |
三、公开选调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由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采用个人报名、考试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发布通知
通过永康人才网和健康永康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发布,通过向我市各医疗卫生单位下发通知,明确选调事项。
(二)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选到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报名,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单位(医共体成员单位及牵头单位)同意。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9月29日—9月30日,报名地点:永康市卫健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7101401,联系人:郑国章。
报名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并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同类选调考试。
(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选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如果选调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则核减相应名额;监所门诊部、公安办案体检中心除护理专业外不设开考比例。
(四)组织考试
考试共分笔试、面试两项。总成绩合计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笔试。
笔试时间:10月10日。
笔试地点:永康卫校。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以选调岗位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结合命题,总分100分。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有考生放弃,后面不再替补。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60%。
(五)考察
考察对象确定。每个岗位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后,如有考生放弃,后面不再替补。总成绩同分的,执业资格或职称最高者优先,同等执业资格或职称的,取得时间早者优先。如该条件仍不能确定人选,按以下原则排序:1.录用到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时间早者优先。2.条件1相同时,参加工作时间早者优先。3.前2项条件相同时,年龄长者优先。
按公务员录取相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范围: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及执行规章制度和出勤等情况。
(六)公示。对拟选调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四、选调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本次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近五年年度考核有合格等次以下的;
3.近五年内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
4.定向培养生未满服务年限的及其他原因与所在单位有服务年限约定未到期的;
5.2018年以来已经被选调和调动的。
被选调人员应服从选调单位岗位调配,对不服从调配者视为放弃,并三年内不能参加选调。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医疗单位工作人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统筹安排,做好宣传发动、报名等工作。所有参加选调的职工,要端正态度,努力发挥自身优势,自觉遵守选调规定,踊跃参加选调。未尽事宜由永康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选调全过程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对选调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以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监督电话:87101410。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