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70人)
按照《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确定聘用的辅警与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下属单位辅警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70名,具体岗位计划设置及专业要求详见《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生);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年龄;
4、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吃苦耐劳、连续奋战的奉献精神,能够参与24小时值班备勤,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其他项目应当符合《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6、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以及正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其他要求
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 2021年11月4日17时止。
应聘人员需下载并填写《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请从下方链接下载并填写,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tezga6705119@163.com。截止时间以电子邮箱收信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以现场确认为准。
报名登记表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情况一栏要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在邮件附件中上传照片。报名登记表和照片文件名需命名保存为“招聘职位+姓名+身份证号”,在邮件附件中上传。不上传照片或不按规定命名文件名者,视为无效报名。
(二)现场确认报名及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名者需本人前往现场确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还将进行目测、身高及视力检查。
1、时间(具体时间请以电子邮箱报名时回复的邮件为准)。
2、地点:台儿庄公安分局606房间。
3、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无漏项,A4纸反正面打印,在诚信承诺书和身体状况确认书中,本人签名按手印。留存原件一份;
(2)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查验户口簿首页、索引表及本人页,留存复印件一份;
(4)个人征信报告。请提前到各级人民银行开具,留存原件一份;
(5)退役证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6)毕业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7)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本人毕业证书证明(高中学历不需要出具,学历水平须在2021年8月前取得),查验报到证并留存复印件一份。登录www.chsi.com.cn/xlcx查询下载,使用A4纸打印并在背面注明个人查询帐号、密码,以备查询真伪。留存打印件原件;
(8)各项专业技能证书、体现个人特长的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查看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的档案材料,需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证明材料留存原件。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如所留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影响考试,责任由报名者本人自负。
4、缴纳体能测试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要求向台儿庄劳务合作中心缴纳体能测试费(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体能测评费每人40元)。
四、体能测评及笔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评、笔试。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由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体能测评通知书按要求参加测评。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
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笔试范围,收取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政治考核和体检
(一)政治考核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体能测评1000米或800米跑完成时间由短到长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1000米或800米跑完成时间并列的,按10米×4往返跑完成时间由短到长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应聘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体检
政治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和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工作在指定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递补
为满足招聘职位人数需求,笔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政治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工作期间离职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招聘单位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政治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六、公示聘用
经政治考核、体检合格,按照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提出聘用意见,与台儿庄劳务合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合格的,予以留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受聘期间,按照《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执行警务辅助人员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七、疫情防控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考生参加考试时应当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出示“三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枣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枣的人员,应提前向疾控部门申报,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疫情防控处置机构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凡违反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考试举办方或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我方将保留追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有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由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台儿庄劳务合作中心联合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
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6705111、6705119
联系人:侯亚莉 王琪
台儿庄劳务合作中心:6639106
联系人:王安刚 张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