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医疗岗268人)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昆明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条件人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二、 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之日计算,即1985年11月15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以及招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1月15日后出生);招聘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1970年11月15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昆明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市级事业单位)》(附件1)和《昆明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县区级事业单位)》(附件2)(两个表以下统一简称《岗位计划表》);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招聘单位报名时属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参加其他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已进入聘用手续办理环节的人员;
(5)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6)参加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9. 各招聘单位涉及辞职、服务期、工作经验等截止时间计算的,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
(二)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计划表》及《报考指南》(详见附件3),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考生的招聘资格,考生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脑浏览器进入云南考试招聘网www.ynkszp.com进行报名。
2.时间安排
报名:2021年11月 15 日上午9:00至11月19 日下午17:00。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准考证打印:2021年12月 1 日上午9:00至12月 4日上午9:00。
3.报名流程(详见附件3):
(1)电脑浏览器打开【云南考试招聘网】网址:www.ynkszp.com,选择【昆明事业单位】专栏进行报名。
(2)打开公告地址,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打开报名地址开始报名。
(3)填写报名信息
仔细阅读报考注意事项及报考承诺后,输入个人信息报名,请确保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准确无误(如有虚假报名系统将自动屏蔽)。上传清晰免冠证件照,尺寸295像素×413像素、大小100KB以内,格式为jpg。考生确认符合岗位所有要求并提交相关信息后,上传清晰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jpg格式扫描件,大小限制在500KB以内。考生所填写的相关信息以及上传的附件材料,需确保真实性,在后续资格复审时以供审查。
(4)提交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填写好后,提交审核。报考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将不可修改,所以请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报名信息的准确性。
(5)报名资格审核
采取计算机加人工审核方式,招聘单位将根据报考者所填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以判断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以及毕业证专业未纳入专业目录、专业目录名称变更等而对专业限制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向所报考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核(联系方式见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
(6)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报名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1年11月19日17:00截止报名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7)缴费
缴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
报考人员在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后,符合岗位的考生在人工审核通过后,点击【报名缴费】按钮,进入缴费页面,选择微信或支付宝进行缴费,扫描二维码完成支付。【注意,此时需要立即进行缴费,如未缴费,后续将重新填写报名信息并缴费】
(8)缴费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收费标准收费,笔试考试费用为50元/科/人,两科共100元。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因考生个人原因选错、漏选、多选报考岗位,错填、误填个人信息导致不能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名注意事项
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若选择在最后时段报名的,有可能因报名人员较多造成网络拥挤而运行缓慢,且有可能因报考申请未能审查或者审核不通过导致丧失本次报考机会。
5.报名要求
(1)开展笔试的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方能开考;免笔试的岗位,每个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2或1:3的比例方能开考,各招聘单位确定的比例详见《岗位计划表》。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递减招聘人数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报考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或紧缺专业岗位,经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专业为准。
(3)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同时须对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通过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仅意味着考生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岗位所设置的形式要件,招聘单位还将对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提交与网络报名时相一致的岗位所需材料,同时根据招聘单位的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相应材料,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
1. 笔试方式
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类,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
报考人员依据报考岗位标定的笔试类别参加相应科目的笔试(详见《岗位计划表》)。
所有考生均参加相应类别的两个科目考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3.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12月4日、5日,分类别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4.考试注意事项
(1)昆明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3)请参加考试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行佩戴口罩,主动出示本人的“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信息,携带48小时内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参加考试,并主动配合考场体温检测。
5.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笔试成绩,以岗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审核人数1:3或1:2的比例确定复审人员(招聘单位确定的比例详见《岗位计划表》),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面试。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联系不到本人时,审核单位将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办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没有笔试要求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招聘岗位计划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2或1:3方能开考,各招聘单位确定的比例详见《岗位计划表》。
2.资格复审方式
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方式及复审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并实施,考生也可查看招聘单位所列网站发布的信息。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其余所需材料由资格复审组织实施部门确定。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进入面试人员。
参加笔试后,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特殊情况出现面试人员数低于招聘单位确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若出现等额情形,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高层次人才岗位或紧缺专业岗位,经批准后,可按1:1的比例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招聘单位有高于以上分数线要求的,可由单位自行设置分数线。《岗位计划表》有其他明确分数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资格复审组织实施部门以适当方式通知安排。
3.面试方式和主要内容: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方式及主要内容详见《岗位计划表》。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岗位各考试环节所占综合成绩比例计算得出。各考试环节成绩及综合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科目一×50%+科目二×50%)×50%+面试成绩×50%。
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各环节考试方式及所占综合成绩比例、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等详见《岗位计划表》。
考试综合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招聘单位所列网站、县(市)区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考试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数1:1比例,以综合成绩最高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并列或免笔试的,按面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加试笔试或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同时在招聘单位所列网站或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告,最终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对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相应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岗位计划表》有其他明确分数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根据相关规定,退役士兵报考,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遗属报考,能胜任岗位职责的残疾人报考,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招聘。
(七)考察、体检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习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按照档案核查要求进行审核,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采取适当方式通知。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有其他服务年限要求的岗位按实际岗位要求执行。
考生在报名后至聘用之前已被其他单位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在拟聘公示期间或期满后至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发现拟聘用人员条件不符或自行放弃的,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自行确定是否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招聘纪律
(一)考生必须服从国家和省、市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填写或提交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考试部门、招聘单位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笔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机构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云南省高校大学生征兵措施》规定,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时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
(二)根据《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收费标准收取笔试费,面试费用由各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当地核定的费用确定。
(三)拟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安排。
(四)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等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公告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计划表》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其中面向村干部招聘的岗位由组织部门负责解释。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监督电话
(各招聘单位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3177252
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3589319
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5614615
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8046909
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7171226
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7479700
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7801858
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2138554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8699750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8811142
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7796492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7913814
中共宜良县县委组织部 0871-67529751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2654181
禄劝县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8915766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风政风监督办公室
0871-64881845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 0871-67431200
中国共产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
部 0871-68163085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0871-68093842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0871-65948591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0871-63164768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0871-63196290
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 0871-63167069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871-63193454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0871-64618550
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 0871-63963972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0871-65317462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0871-63181095
昆明市科学技术协会 0871-63164640
昆明市民政局 0871-63196156
昆明市审计局 0871-63132943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1-63135659
昆明学院 0871-65098057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871-63170873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 0871-63352278
昆明市水务局 0871-65199835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0871-64108203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0871-63962622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871-64637382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0871-63112980
昆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0871-63317430
昆明市信访局 0871-63127829
昆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0871-63615830
附件1:昆明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市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