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18人)
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姚办字〔2013〕17号)文件规定,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并报请中共姚安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县各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4名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4名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补充到中共姚安县委组织部、中共姚安县委宣传部、中共姚安县委政法委、姚安县住建局、姚安县信访局、姚安县统计局、姚安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岗位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调范围
全县各乡镇范围内符合岗位选调条件的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不包含教育、卫健系统人员,工勤岗位包含教育、卫健系统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2.思想素质好,恪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资格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
(1)录用(聘用)到乡镇工作满五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2016年10月31日前参加工作),工作年限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为准。
(2)履职考核情况。近三年年度考核必须是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要求:具体见附件1。其中,45周岁以下指1976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1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5)符合选调岗位具体条件。
2.工勤人员岗位:
(1)退役士兵安置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须2020年10月30日前安置在乡镇,其他工勤人员须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
(2)履职考核情况。近三年年度考核必须是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符合选调岗位具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报名选调
1.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理或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有其他规定不宜进行公开选调的。
四、选调单位、名额及范围
1.姚安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
2.姚安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
3.县互联网舆情信息中心工作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
4.县法学会工作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
5.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工作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人员4名(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6.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工作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
7.地方统计调查队工作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
8.县土地储备和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
9.县国土规划整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
五、选调程序及安排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考察、确定人选及公示、审批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符合选调条件并经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姚安县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交报名登记表,并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聘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除外)。
报名地点:
报名姚安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姚安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办公室岗位:中共姚安县委组织部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878—5723566;
报名姚安县法学会岗位:中共姚安县委政法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878—5712352;
报名县互联网舆情信息中心岗位:中共姚安县委宣传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878-5712017;
报名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岗位:姚安县住建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8-5711952;
报名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岗位:姚安县信访局,联系电话:0878—5721861;
报名地方统计调查队岗位:姚安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8—5712514;
报名县土地储备和地产交易中心、县国土规划整理中心岗位: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8——5712892。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组成的工作小组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方能参加面试。此次公开选调岗位的开考比例为3:1,每个岗位的报名与计划选调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低于3:1的,调减选调人数直至取消选调岗位。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情绪自我控制能力、求职动机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方面。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考官由选调单位指定考官和具有公务员面试资格的考官组成(7人),选调单位指定考官3名,全县公务员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4名。
(三)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排名,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事项由各用人单位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
拟选调对象由用人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对象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中共姚安县委组织部、中共姚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姚安县公务员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通知》(姚组发〔2019〕7号)文件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
六、其它事项
(一)此次公开选调岗位的开考比例为3:1,每个岗位的报名与计划选调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低于3:1的,调减选调人数直至取消选调岗位。按面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视为不符合选调条件。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选调工作由用人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牵头组织实施,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
(四)监督电话: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6015016。
附件: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