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潍坊安丘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50人)
按照《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鲁政办字〔2019〕63号)、《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潍政办字〔2017〕122号)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安丘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计划招聘5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安丘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勤务岗位年龄 18至 28 周岁(1993年12月至2003年12月出生),文职岗位年龄 18至 30周岁(1991年12月至2003年12月出生)。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文职岗位除满足岗位所需专业报名资格条件外,同时具备能长期从事夜间值班工作的能力;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
对勤务类岗位,具有驾驶证准驾车型B1及以上资质的、退役军人、田径特长(出具县、市级以上比赛证书)、无人机操作应用技能者(已获取无人机操作许可资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文职类岗位,具有计算机、文秘、财会专业的优先录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聘用等步骤,由安丘市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间:2021年 12月6日至12月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安丘市公安局(安丘市青云大街625号)。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本公告应聘条件要求者,本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个人征信证明(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打印)、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以及退出现役证、驾驶证等与报名专业相关的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填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专业特长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时请出示本人健康绿码。
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一)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仪容仪表、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体能测评和体检环节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通过 “安丘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安丘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包括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测评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要求,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其体检资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
对体能测评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能测评合格的,按照招聘职位招聘计划等额进入体检和政治考核环节。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应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五、体检和政治考核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要求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对考生本人、家庭成员及近亲属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对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对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安丘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安丘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安丘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合同包含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按照应发工资不低于25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确定工资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聘用期间,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享受相应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原已就业的,须于签订合同前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安丘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安丘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报名咨询电话: 0536-4383982。
附件:
附件2:安丘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附件3:应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docx
安丘市公安局
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