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阜新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58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阜新市人民政府批准,阜新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辅警共358名,其中男性288名,女性7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阜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阜政办发[2018]12号)规定的招聘标准和程序,严格选拔聘用社会优秀人才,从源头上保证警务辅助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年龄应在18周岁(含)以上至35周岁(含)以下(1985年12月22日(含)至2003年12月22日期间出生);具有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半年以上经历,且目前仍在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1980年12月22日(含)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及同等学历或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被招聘人员学历证书及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2021年12月22日(含)之前;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文身;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全市公安机关已经纳入层级化管理的警务辅助人员;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被聘用辅警应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待遇保障
1.实习期满后,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试行)〉〈阜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保障规定〉的通知》(阜政办发[2021]54号)文件精神,根据学历学位评定层级,实行层级化管理;
2.按规定为被聘用的辅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含生育险)、失业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3.按规定发放工作服装和装备;
4.被聘用的辅警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fuxin.gov.cn/)和阜新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便民通知栏目(http://gaj.fuxin.gov.cn/newslist.jsp?id=11626)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法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邮箱:fxgajgbkzk@163.com。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8时至2021年12月28日17时,收到报名申请时间以邮箱中邮件显示时间为准,发送至其他邮箱或超出报名时间范围收到邮件的,视为报名无效。
3.报考人员需将填好的报名信息表(粘贴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本人毕业证书原件、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5日内《个人信用报告(本人版)》、符合年龄放宽和加分条件人员的相关证明等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压缩成一份文件后发送至报名邮箱,文件以“报考单位名称+用人单位+报考岗位+本人姓名”命名。报名登记表的内容可以打印,签名处需手写。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统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阜新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便民通知栏目(http://gaj.fuxin.gov.cn/newslist.jsp?id=11626)中公布,同时公布咨询电话,考生需及时关注,如有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拨打电话确认,未按规定拨打电话者出现问题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将在阜新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便民通知栏目(http://gaj.fuxin.gov.cn/newslist.jsp?id=11626)中公布,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后期可以提供与报名表相符的各种材料原件,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3.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程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型,客观题采用公务员考试《行政能力测试》题型,主观题主要考察考生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文件精神,给下列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满分100分: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2.笔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自备黑色钢笔、中性笔等考试用具,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体能测试。笔试成绩在阜新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便民通知栏目(http://gaj.fuxin.gov.cn/newslist.jsp?id=11626)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详见阜新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便民通知栏目(http://gaj.fuxin.gov.cn/newslist.jsp?id=11626)。
(二)体能测试
1.入围人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按照招聘计划与体测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体测达标人数没有达到比例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2.体测项目。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3.体测时间和地点。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测。
4.成绩公布。体测成绩当场公布。
5.注意事项:参加体测人员须穿着运动服及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妊娠期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不应参加体能测试。如参加测试,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面试
1.入围人选。体能测试达标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及面试人选名单详见阜新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便民通知栏目(http://gaj.fuxin.gov.cn/newslist.jsp?id=11626)。
2.面试形式。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3.成绩公布。所有入围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考生总成绩详见阜新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便民通知栏目(http://gaj.fuxin.gov.cn/newslist.jsp?id=11626)。
(四)体检
1.入围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通知及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阜新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便民通知栏目(http://gaj.fuxin.gov.cn/newslist.jsp?id=11626)。
2.体检标准。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内容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相关要求。招聘单位或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工作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考察程序严格组织实施。
在体检和政审中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递补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选。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政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阜新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便民通知栏目(http://gaj.fuxin.gov.cn/newslist.jsp?id=11626)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开始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务合同书》,合同期限为2年。
(七)试用期
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拟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阜新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防疫材料,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影响疫情防控的信息。考生报名成功后即视为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面试等环节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将另行公布。
因疫情影响导致招聘工作有所调整的,将在阜新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便民通知栏目(http://gaj.fuxin.gov.cn/newslist.jsp?id=11626)发布公告,请考生留意公告内容。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阜新市公安局干部科0418-5532225
附:
阜新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阜新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阜新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