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1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青海省2021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将于2022年1月8日举行,为确保考生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务组织安全有序进行,现将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重点提示如下:
一、全体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提供本人以下证明材料,方可进入考点
1.身份证件;
2.考试准考证(纸质版);
3.考试当日绿色“信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纸质版或电子版)。
4.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
二、考前健康监测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应在考前14天开始体温检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每日申领“信康码”进行扫码打卡。“信康码”申领时务必认真准确填报页面中“当前城市”和“小区(村组)”项。对于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所在单位、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
目前全国疫情形势仍然严峻,请各位考生考前做到“非必要不出省”。已在省外的考生,请尽早(考试14日前)返回青海,并严格落实以下疫情防控要求:
1.低风险地区来青返青人员,须严格落实“信康码”“行程卡”联查和测温,并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中高风险地区(以县区为范围)来青人员和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返青人员,除需核查“信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温和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须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所有来青返青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和社区报备,接受社区健康管理。
三、主动报备
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要及时主动向我中心进行报备:
1.考前14日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或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考生。
2.考前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青返青考生。
中高风险地区以全国权威机构最新发布为准,并按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3号)》规定,以县区为范围确定。
3.被疾控部门要求居家健康检测和集中健康检测的考生。
报备电话:0971-8258589(工作时间接听)
四、关于体温要求及异常处置
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若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五、关于“一码一卡”
“一码一卡”分别为“信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生入场必须出具绿色“一码一卡”。为提高查验效率,建议考生入场时,提前将本人当日“一码一卡”截图保存或打印,以备查验。
信康码申领方法:
1.打开微信搜索“信用青海”微信公众号并关注
2.点击“信康码”
3.点击“我的健康码”
4.按要求填报信息
5.点击“申领”
6.点击“确认提交”
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并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关于个人防护
请考生严格做好考试期间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不要扎堆聚集,排队保持一米安全距离。
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部卫生。
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部卫生。
七、关于考点交通出行要求
本次考试考点不提供停车位。建议考生考试当日选择公共交通出行。送考车辆做到“客下车走”,迅速驶离,勿在周边逗留。经与相关部门协调,考试当天将在各考点门口以及道路沿线增派交警,维持交通秩序,请考生配合交警工作。
八、关于入场出场时限要求
考前90分钟:因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在考点校门口进行考生核酸报告、“一码一卡 ”核验,通过核验后,方可进入考点。建议考生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
考前60分钟:已进入考点的考生,在工作人员安排下,考前60分钟进行二次核酸报告、“一码一卡”、测温、身份核验,通过核验后方可进入考场。
考前30分钟:开考前30分钟监考人员将宣读有关的考试注意事项,请考生务必认真听读。
开考30分钟:开考30分钟后,一律不得入场。以考生到达考场时间为准。
所有科目开考后,考生均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九、关于考试携带物品要求
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各类计算器、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带至座位。
进入考场前,要主动将严禁携带物品电源切断,装入配发的手机袋内,并写明姓名、座位号、交监考人员集中存放在物品放置处。凡在考试期间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请勿携带贵重物品。
十、关于考场内考试资料相关要求
考生须遵守以下考试资料相关规定,否则给予本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生不能将自己或他人的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
考生不能抢夺、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
十一、科目答题要求
1、考试用笔有要求
答题卡填涂时,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需要填写的信息,请考生使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书写。需要用铅笔涂写的部分请使用2B铅笔规范填涂。
2、答题卡答题区域要注意
考试时,考生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卡按小题设置了相应的答题区域,考生在作答时要注意答题区域,未在正确答题区域内作答的答案将按无效处理。按规定,答题卡被撕坏或折污、更换答题思路或试题答错位置等情况,均不予更换答题卡。
十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场
请考生认真查看个人准考证中的考点信息,仔细确认考点地址,防止走错考点。建议考生考前亲自前往各自所在的考点熟悉交通路线。
考试当日,考生进入考点后,认真查阅考点布置的考场安排示意图,按照正确的考场、座位参加考试。未在指定考场、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给予本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十三、违纪违规处理办法
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一、笔试期间,应试人员违反考场规则或有下列行为的,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一)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作特殊标记的;
(二)未在规定的考场和座位上参加考试的,或者未经监考人员许可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
(三)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听监考人员警告的;
(四)偷看他人答题,或者有意给他人抄袭的;
(五)夹带资料,偷换试卷,传递纸条或其他物品的;
(六)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隐瞒真实情况或伪造证件者;
(七)由他人冒名顶替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八)未按规定,携带笔试禁用的电子设备和其他工具至座位的;
(九)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参考资料、答题卡的,或将试卷、答题参考资料、答题卡及其他考试用纸张带出考场的;
(十)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十一)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监考人员、其他应试人员,威胁他人安全的;
(十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的,应试人员的作答无效,按零分处理。
(一)未在答题卡规定位置上答题的;
(二)未用规定作答工具答题或涂答题卡的;
(三)用汉语以外语言文字作答的(试卷中特别指明的除外)。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