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海南澄迈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50人)
因公安工作需要,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人社部发〔2014〕48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澄迈县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为确保本次招聘的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具体事宜予以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本次报考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必须服从澄迈县公安局的工作岗位安排,主要条件如下:
(一)报名截止前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年龄计算以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年龄设置依据《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琼府办〔2021〕301号令)《关于印发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琼公通〔2020〕68号)。
(二)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身高、视力、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或技能等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三)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四)身高要求:女性155cm(含)以上,男性165cm(含)以上,须在报名时填写身高,在体检时确认身高填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身高不符合招聘要求,当即取消报考人员本次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承担相应骗取应聘资格的责任。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依据《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琼府办〔2021〕301号令)《关于印发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琼公通〔2020〕68号)精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有吸毒史、精神病史、重特大传染性疾病的;
7.国家或本省规定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每月4793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交通补贴);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每月5683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交通补贴)。4-10月发放高温补贴,年度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发放年终一次性绩效工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机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招聘各环节的时间安排将依据海南省新冠肺炎防疫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进行安排,具体情况以公告发布信息为准。
(一)发布公告
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待君网上发布招聘各环节公告。报考人员请持续关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待君网有关公告信息。
(二)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
2022年2月21日9时起至2月28日16时。
2.报名流程
注册报名、填写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3.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登录“澄迈县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及时查看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待君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报名系统网址如下:
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c124KyN33C1AWTKxlcamL7B9z5%2BewjxR%2F21bJjQ1TJfFg2GnqA
4.上传报名资料。须将报名材料上传至指定位置,所需报名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身份证;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2寸免冠证件照(不得多度拉伸、美化,不得使用生活照);
(4)毕业证;
(5)学位证(如有);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或中专学历报名的无需上传);
(7)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范围为全国法院,截图上传,需要保证结果内正确显示报考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
(8)工作经验证明(以“劳动合同/单位开具的盖章证明+社保缴纳记录证明”作为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单位开具的盖章证明需要明确有报考人员信息、所任职的岗位或者所派遣的单位名称、实际工作时长;社保缴纳记录证明需有连续120个月的缴纳记录,二者缺一不可);
(9)其他岗位招聘所需的资料;
(10)报名系统中要求填写的信息。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2年2月28日12时前及时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报名系统将于2022年2月28日16时准时关闭,届时将不得报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有关事项和打印准考证等有关事宜,届时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待君网上公布。
6.报名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对照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进行报考,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工作全程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报考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7.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5230708(咨询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三)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2.笔试结束后,按对应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若笔试入围末位出现同分数者,按同名次一并入围资格复审)。
3.笔试时间、地点届时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待君网上另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对应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达比例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届时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待君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评人员。
4.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审核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是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人员空缺,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人社部发〔2014〕48号),以实测达标为合格标准。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X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2.体能测评项目中,1000米(800米)跑项目测试只测试一次,10米×4往返跑测试最多不超过二次,纵跳摸高测试最多不超过三次,最终测试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
3.体能测评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4.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一律淘汰;按体能测试合格确定人员参加面试。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招考职位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入选;招考职位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入选;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同名次一并进入面试。若拟招聘人数与体能测试合格人数未达1:2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人选、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届时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待君网上另行公告。
(六)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2.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3.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待君网上另行公告。
(七)机试
1.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的成绩总和由高到低,按对应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机试,不达比例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机试。
2.机试:根据题本的要求完成对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根据操作保存结果进行评分,此部分满分为100分。机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
3.入围机试人员名单、机试时间、地点届时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待君网上公布。
4.综合成绩计算规则
(1)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机试成绩20%。
(2)笔试、面试、机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3)综合成绩按从高至低进行排名(若出现同分者则按以下优先顺序进行录用:①退役士兵;②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县级以上相关部门评定);③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⑤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⑥有过5年及以上公安工作经历的人员。以上确认的优先顺序依据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如在报名材料中未体现,后期视为考生放弃此环节的优先顺序权。)。
(八)体检
依据应聘人员考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对应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拟聘用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另外增加毒品尿检项目,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九)考察
在经过以上各个环节的招聘筛选后,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具体负责对拟聘用的入围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有吸毒史、精神病史、重特大传染性疾病的;
7.国家及本省规定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经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十)公示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机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辅警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十一)聘用
按《澄迈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参照目前我县公安机关辅警人员管理模式,在县人社局指导下,县公安局对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用工手续,由澄迈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
澄迈县公安局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工作根据县公安局的相关辅警队伍管理规章制度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如不能胜任工作要求,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胜任岗位职责工作者可续聘。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未按规定要求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等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三)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参加报名及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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