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临沂兰陵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3人)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人员性质及招聘计划
辅警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性工作,协助证件办理、窗口服务、信息录入、档案管理等文职类工作,协助开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维稳处突、巡逻查控、安保执勤、案件办理辅助等勤务类工作。此次计划招聘辅警203名,招聘职位、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兰陵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
3、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过硬,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4、具有兰陵县户籍或居住地在兰陵县,且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 1992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出生);退役军人、有辅助公安机关从业经历人员可适度放宽;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人民警察类或政法类高等学校毕业生、有辅助公安机关从业经历人员;
6、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体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8、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编造、散布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损害国家声誉信息的;
4、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经我县公安机关确认辅警身份且正在履行警务辅助工作职责的, 辞去本县辖区内警务辅助工作后未满6个月的;
8、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9、属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的(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10、国家、省和市规定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包括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的报名。应聘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临沂微警务”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程序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兰陵县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操作说明》(附件2)。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3日-2022年3月10日。
(二)现场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开展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3月11日-2022年3月15日。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兰陵县公安局办公楼八楼811室。
3、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携带的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板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1份,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
4、现场资格审查要求:报名须本人到场,工作人员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笔试,并当场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临沂微警务”辅警招聘系统及“兰陵公安”微信公众号适时发布,或采用应聘者建群等方式及时通知,并明确参加笔试具体事项。
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和时事政治等内容。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按招聘职位计划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体能测评环节(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体能测评,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
2、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体能测评具体事项。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4。体能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聘职位工作需要,不计入综合成绩。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必须由应聘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四)体检、政治考核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员。体检、政治考核人员名单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体检、政治考核的具体事项。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考核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人员递补
对因应聘人员主动弃权或体测、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原则上从本职位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如递补后仍有空缺的,经征求本人意愿,可从其他岗位符合条件者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适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兰陵县公安局工作。新招聘辅警由兰陵县富民劳务合作有限公司统一签定劳动合同,首次签订1年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四、待遇保障
新招聘辅警薪酬待遇暂按现行标准每人每月2500 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执行,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1、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现场报名、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入场时,应聘人员必须戴好医用口罩,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测体温,查验健康通行码(需提前注册),不符合疫情要求及无关人员不得入场,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此次招聘未被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若出现岗位空缺,根据本人意愿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请应聘者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兰陵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5567413
咨询时间: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
兰陵县公安局
2022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