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东珠海市香洲区招聘社会工作者公告(100人)
根据工作需要,香洲区现公开招聘100名社会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和薪酬待遇
(一)基本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2004年3月30日及以前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在职的香洲区社会工作者,不得应聘。
(二)招聘职位、人数和薪酬待遇
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者须登录“珠海香洲公开招聘系统”(http://www.zhxz.cn/bmgl/)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30日(星期三)9∶00至4月6日(星期三)18∶00。
3.网上确认:应聘者请于2022年4月7日(星期四)9∶00至4月8日(星期五)18∶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者报名不成功。每一职位网上确认人数应不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如低于3倍,则按3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4.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香洲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后,请应聘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者妥善保管。
(二)考试
1.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统一进行,侧重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及职位所需知识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确定后,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审核人数为每个职位招聘人数的3倍,如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有同分者一并进入资格审核。
笔试成绩合格应聘者达不到规定倍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将在香洲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查询。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对象须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参加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①珠海市香洲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报名表(请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②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原件一份);
④报考04职位的应聘者需提供香洲区镇(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本人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后备人才的会议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本人已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实践锻炼等方式进行满1年时间的培养考察证明(原件一份);
⑤报考05职位的应聘者需提供军人退出现役证件、入伍通知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报考06、07职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属集体户口本且不方便借出的,可只提供户口本首页和应聘者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但在复印件上须有单位加具“与原件相符”的证明意见并盖公章;户口本遗失的,可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⑦报考08、09职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本人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模板详见附件2,原件一份)。
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将在香洲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查询。
3.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招聘职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人员依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在香洲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查询。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应聘者应聘资格进行复核。体检合格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期为5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对于正式聘用的社会工作者,可由用人单位办理落户、人事关系转接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严格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以及珠海市、香洲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
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区委组织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香洲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
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3。
五、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133696(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756-2516567(香洲区委组织部)。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职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研究解决。
附件: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组织部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