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江丽水市庆元县面向世界一流大学招引优秀党政储备人才公告(10人)
为贯彻落实“双招双引”战略举措,加快集聚人才,全力打造最优人才发展生态,助推我县高质量绿色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暂行办法》和《庆元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引部分优秀党政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计划
事业单位编制的党政储备人才总计10名。
二、招引对象
全国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QS世界大学最新排名前100位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研究生学制需满2年。
三、招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和工作期间未受过处分;
(三)本科及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四)庆元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五)符合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的其它规定条件。
四、招聘的组织、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分批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入围“2022年丽水市面向世界一流大学引进优秀毕业生暨党政储备人才公告”面试的考生为首批面试对象,首批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25日止,其他批次报名时间至2022年5月15日止,我县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分期分批组织考试。
2.专业方向:专业不限。
3.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未能按时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需提交《2022年庆元县引进党政储备人才报名表》(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稿,报名材料电子稿压缩成单个文件包(邮件标题统一为:毕业学校+姓名+专业方向),发送至电子邮箱:qyrsj_bgs@163.com。
4.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初审,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二)考试
本次人才招引考试,首批以“2022年丽水市面向世界一流大学引进优秀毕业生暨党政储备人才公告”面试成绩作为参照,根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如首批未招满将组织下批次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签约
组织人事部门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健委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拟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准时报到和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逾期报到或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执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具体最低服务年限以庆元县相关人事管理规定为准。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资料到相应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相关政策
(一)录用后与相关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二)聘用后结合专业情况和个人意愿,下派到专业部门、招引一线、重点项目锻炼1年;锻炼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根据组织需要,结合面试成绩、专业情况及个人意愿,安排到其它事业单位工作;
(三)聘用人员一年试用期满后,聘用为单位中层正职或副职职务,表现优秀的,按照有关人才引进规定,提拔为县管副科级领导职务;
(四)聘用人员享受购房补贴、安家补贴、人才津贴、人才储备金、人才公寓等政策。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引进报名、考试环节均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最新要求执行,请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以及当地情况,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二)本次人才招引有关信息指定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zjqy.gov.cn)公布公示。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6012571
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 0578-621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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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