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江丽水缙云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60人)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辅警队伍,充分发挥辅警的辅助作用。经研究决定,缙云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缙云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名,具体的招考对象、岗位、人数等详见文末的《2022年缙云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也可登录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yun.gov.cn/)查询(公告中“网上”即指该网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缙云县户籍(以2022年6月19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缙云县生源;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6年6月19日至2004年6月19日期间出生),驾驶员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6年6月19日至2004年6月19日期间出生)。五官端正、个体形象好,女生身高158cm及以上,男生身高168cm及以上(驾驶员岗位身高不作要求)。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部队退役士兵、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驾驶员岗位学历放宽至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资格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6日--2022年6月27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缙云县公安局大楼一楼接待大厅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缙云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请考生自行点击文末下载附件2或到网上下载并填写);
2.《健康申报表》(请考生自行点击文末下载附件3或到网上下载并填写);
3.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5.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6.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8.退伍军人或报考驾驶员岗位等特殊技能的人员同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 体能测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作放弃资格。
体能测试科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立定跳远等3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100分(标准为丽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达标标准),总分180分为合格分,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
体能测试合格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驾驶员岗位领取《技能测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考试范围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辅导教材》、《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辅导题库》,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项目为驾驶技术,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技能测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体能测试、笔试合成的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20%+笔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9名的按1:2确定,招考计划10名及以上的按1:1.5确定),驾驶员岗位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2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体能测试、笔试合成的成绩,驾驶员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驾驶员岗位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根据公安机关工作性质同时要求无纹身、裸眼视力在4.6以上,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
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期间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如遇在职辅警解除合同等情况,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对于招聘岗位计划数在10名及以上的岗位,当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的1.5倍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于招聘计划数在3-9名的岗位,当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的2倍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3名的岗位,当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驾驶员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不再核减或取消。
(三)考试违纪人员按照2017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体能测试、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由缙云县公安局、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缙云县公安局、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监督电话:
缙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纪检监察组:0578-3312602
咨询电话:
缙云县公安局政治处:0578-3025197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3127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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