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河北省邯郸市第四医院招聘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72人)
根据我院人才实际需求情况,经院党委研究并报请区政府同意,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7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医疗护理专业工作,服从医院工作分配;
3、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具体条件按照《邯郸市第四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一览表》(附件1)执行。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均以2022 年 6 月29日(报名截止之日)为基准计算。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招聘为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2年6月28日至6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邯郸市第四医院大会议室现场报名。
2、报名办法:对符合招聘条件、有志于从事我院工作的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申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邯郸市第四医院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邯郸市第四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打印纸质版)并上传一寸免冠电子彩照。同版照片2张报名时使用。
4、报名时须出具:
(1)面向社会招聘人员提供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相关资格及执业证书、《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及报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2)面向邯郸市第四医院在聘人员招聘的,在聘必须1年以上,人员需提供的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任职资格、职称等相关证书,四院在聘年限由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2022合同工人员花名册(2022年6月)》核实身份即可。
(3)以上材料均需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现场核查,报名时提交复印件。
(4)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均需本人现场报名;面向邯郸市第四医院在聘人员招聘的可委托他人持本人签署的《委托书》及相关资料现场报名。
5、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医学(护理)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完成报名的考生,须关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的相关要求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长拟定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考官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前考生现场抽取面试顺序号,面试时只许报面试顺序号,不得自报姓名等个人信息。各场面试结束后各组面试成绩在考点门口张贴公布。
(四)计算总成绩并确定体检人员
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拟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按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如果面试成绩还相同,按学历高低排序确定。如果学历再次相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五)体检
体检医院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
(六)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第四医院微信平台及邯郸市第四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人事档案管理采取人事代理方式;工资参照在编同等条件人员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原邯郸市第四医院聘用人员无试用期;其他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工资参照在编同等条件人员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五、其他事项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体检通知单》其中一项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体检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发现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聘资格。
2、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特别提示:按要求出示“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招聘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招聘当时防控政策实时调整。)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领导小组委托邯郸市第四医院微信公众号及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平台,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及聘用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此平台进行发布,请报名者及时查看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并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政策咨询电话:0310-5187817、 5187799;
监督举报电话:0310-5187820、
0310-5182288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邯郸市第四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邯郸市第四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