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教师招聘公告(172人)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师资需求,2022年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2名。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含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见《2022年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3.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报名参加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指导目录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22年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现役军人。
6.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8.列为失信人员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武清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可于6月22日起,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www.wqggjy.com)等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突发状况,笔试具体时间及笔试成绩发布时间等招聘事宜须另行调整的,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7月1日9:00至7月5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7月1日9:00至7月6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7月1日9:00至7月7日16:00。
报名期间,每名考生只能报考武清区教育系统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考人员未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名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未达到该比例的,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不能开考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7月8日9:00至16:00。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与考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招聘下一环节资格。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时间:2022年7月7日9:00至16: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811室),咨询电话:022-28013603。
(三)笔试
笔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考场安排等工作,委托专业部门负责。笔试科目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与技能,幼教学科加试绘画内容,不同学段相同学科笔试内容相同,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和组织笔试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及防疫相关材料(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包括: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1)2022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可携带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通过面试,进入体检,毕业证和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报到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2)研究生学历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士及以上学位需要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特别提醒: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经招聘单位审核确认后参加有关教师岗位公开招聘,经笔试、面试、体检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在单位聘用时签订聘用合同(可先上岗从事辅助教学工作)并约定一年试用期(自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一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2年7月1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资格复审材料不齐全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不能下载打印。
(五)面试
本次面试相关工作,委托专业部门负责。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内容包括说课、答辩、基本素质考查。说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教材,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及语言表达能力;答辩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的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基本素质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粉笔字书写水平以及形象、举止、仪表等,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加试电子琴演奏。
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招聘工作下一阶段安排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坚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有关要求
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在办理入职前应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收取拟聘用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进行统一审验,提供虚假证件、证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此次招聘的教师,武清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分配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自择单位,在自择单位最短工作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提出在区内事业单位之间的调动申请。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本次考试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及时下载《报考人员防疫与安全须知》,并按照防疫要求做好考前相应准备。
招聘教师工作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在公告网站发布调整信息。
六、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在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进行,按照上级规定实行回避制度。考务工作相关人员,凡利用考务或考试工作之便,为报考人员舞弊提供便利的,取消工作资格,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反报名、考试纪律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政策咨询电话:022-60911957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22-82129992
附件:2022年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