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苏盐城市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畅通优秀基层公务员上行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盐城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差额考察量化比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盐城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或派驻机构、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四级主任科员及其他相当层次以下职级的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报名范围为盐城市各县(市、区)级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各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新录用的县级机关公务员应当在县级机关工作3年以上;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8月。3.现任乡科级副职及以下职务,或者四级主任科员及其他相当层次以下职级,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以后出生)。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7.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度盐城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遴选机关(单位)的职位。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遴选统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报考人员本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自行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7月3日至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各遴选机关(单位)相关职能处室,详见《2022年度盐城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度盐城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5张(含电子照片)。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6.年度考核结果、编制性质证明。7.所在单位、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报考证明。8.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以上所要求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组(党委)进行审核、盖章,并对所出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其中,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由考核主管部门出具,或者提供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编制性质证明由机构编制部门出具,或者提供有效的机构编制手册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报考证明无需单独出具,在报名登记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即可。
(三)资格审查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期间,各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报名结束后,各遴选机关(单位)将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册报市委组织部复核,发现重复报名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其所报各职位的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及复核后,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并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发布职位核减或取消公告。
(四)补报名
因报考职位取消未能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符合其他职位报考要求的,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性补报名,由原报考职位所在遴选机关(单位)负责通知。补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补报名证明材料与资格审查要求同上。补报名结束后,由各遴选机关(单位)负责通知相关报考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教材。考试由笔试和面试共同组成。笔试日期为2022年7月2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及笔试成绩查询日期另行公告。笔试成绩公布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遴选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3:1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5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遴选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遴选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遴选职位需进行适岗评价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适岗评价成绩的权重比例按照该职位明确的比例执行。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生遴选总成绩,按照与遴选计划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人选。遴选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考生遴选总成绩仅作为入围考察资格的条件,不计入考察量化比选总分。考察工作由各遴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负责,派出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严格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差额考察量化比选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实施,并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各遴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按照与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须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机构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各遴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拟遴选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各遴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公务员转任有关规定和程序,由各遴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报请市委组织部办理转任手续。公务员报考参照管理职位的,转任后按规定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拟遴选人员公示后、转任前不得突击提拔。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公开遴选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各遴选机关(单位)要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者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遴选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问责处理。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所列情形的,一律实行回避。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公开遴选政策咨询电话:0515—86661821公开遴选报名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详见《2022年度盐城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点击下载>>>
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