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山东滨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公告(235人)
为做好2022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工作,进一步充实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实力,鼓励广大青年投身消防救援事业,滨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 招录计划
全市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35人。(详见附件1)
二、招录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2.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自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和森林专职消防队伍。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年龄18-30周岁,持有B2及以上驾证人员应聘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退役士兵、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有无人机驾驶证、汽车修理工从业资格证书、国际一级、二级运动员资质证书、其他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等特殊专业人才优先招录,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件原件齐全,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经学校开具证明视为符合条件)。
6.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不得有纹身(凡体检不合格、评残或患有影响执勤训练伤病的不得参加招录)。
7.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合格(符合政治审查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和日常经费由政府全额保障,实习期3个月,发放实习期工资,实习期满后定级工资约4000-5500元/月(含四险一金,详细工资福利待遇咨询拟报考单位联系人),并随着工作年限和等级晋升而递增;退伍军人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按照相关套改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套改为相应等级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2.符合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招录要求的,在职期间可以考取国家编制消防员,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工龄取整计入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工龄;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两年以上,年龄18-30周岁,可由单位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招录考试(具体报名资格按照当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招录公告为准)。
3.持有B2以上驾驶证且能够担任执勤消防车驾驶员的,取得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资质并且能够维持运动竞技水平的,取得车辆维修工职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叉车驾驶证)的,可享受相关岗位补贴;在职期间工作优秀专职消防队员,达到符合年限经考核合格后,可提任站长助理、班长、副班长等行政职务,享受相应职务补贴。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年度工作或参与重大灭火救援任务表现突出的可以享受立功、嘉奖表彰机会,同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群团组织表彰奖励体系;达到工作年限且表现优秀的可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5.日常执行24小时驻勤制度、封闭式管理,每月享受带薪休假8天,根据用人单位执勤情况统一安排,如因单位工作需要不能保证休假的,依法发放未休假补贴;另外,按照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
6.根据日常表现及个人意愿,经单位推荐、支队审批后可进行学历提升,学费报销比例不低于学费的50%。
四、工作地点
全市各消防救援站,详见附件1。
五、招录程序
(一)报名阶段(7月2日至7月17日)
招录对象需认真阅读招录信息,填写附件2《滨州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报名登记表》,报送945834158@qq.com邮箱。报名后请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接收电话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后续资格审查和考核。
(二) 资格审查阶段(7月18日至7月19日)
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职业技能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
(三) 体能测试(7月20日)
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对招录人员进行肌肉力量、肌肉耐力、柔韧素质、身体协调能力等方面测试,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备查。考核项目及标准见附件3。
(四) 面试(7月21日)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岗位适应能力等。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过程全程录音或录像备查。
(五) 体格检查(7月22日)
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招录对象统一组织到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招录办公室和医院共同研究后,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六) 政治审核(7月23日至7月25日)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审核补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同时,应当对招录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了解。
(七) 公示(7月26日至7月30日)
招录办公室面向社会进行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来信来电实名投诉举报。
(八) 录用
根据公示情况,最终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存有问题的拟录用对象,支队按规定政策提出暂缓录用或不予录用意见。
六、纪律监督
1.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承诺推荐报名、确保招录为形式的有偿服务均与招录方无关。
2.招录对象要确保电话畅通,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因招录对象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承担。
3.招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当地防疫政策,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严禁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考核;现场资格审查和考核时,必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国务院行程卡》并测量体温。
七、其它事项
本简章由滨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